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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時代的特偵組與法官說,阿扁總統跳過行政院長與部長,對局長有實質影響力,所以有罪!而馬某擔任市長、總統與國民黨主席時,在三中案廉價賤賣黨產,在富邦併購北銀案賤賣國產,因為沒有實質影響力,所以無罪!難道是這樣嗎?
這是阿歐西 (ROC) 司法留給台灣的醜陋審判歷史,是否有雙重標準,大家心知肚明。人民尊重司法獨立,但是一些威權時代留下的司法官,有公平正義嗎?大家可知,東西德統一後,德國政府為何將東德共黨司法官全部解職,重新招聘法官嗎?
國民黨人說,阿扁貪污,罪大惡極,理應關到死,有那麼可惡嗎?那麼兩蔣亂殺人與迫害人權又怎麼說?難道不比阿扁更可惡嗎?有人說兩蔣可以功過相底,因此備受尊崇,那麼阿扁為何不能功過相抵,反而被關了六年?哪個國家曾經如此對待前總統?馬某若非故意迫害人家,其誰能信?
論阿扁的政績,與小蔣相比,未遑多讓,也比老蔣與馬某人好甚多,扁更從未害過任何一人,為何沒有受到政府如同對待兩蔣與馬一樣的尊敬,反而被關長達六年,至今還被國民黨當提款機?試問,公道嗎?
論「非法手段」與「羅織入罪」,有誰比國民黨最在行?14年前,為何當時馬總統說:「司法不能違背人民的期待」,還據說曾連夜召開司法首長會議,臨時更換法官,羅織罪名,將三審尚未定讞的前總統當庭收押?試問,扁是殺人要犯嗎?有必要這樣對待嗎?若非政治迫害,有誰相信?
如果「司法不能違背人民的期待」,那麼兩蔣任內曾害死那麼多人,馬某可曾說過他們什麼話?為何老是去頭寮與慈湖參拜兩蔣?難道貪污會比亂殺人與迫害人權可惡嗎?何況阿扁是否貪污,見人見智,他絕非這樣的人,最起碼比馬某乾淨許多。
當天居然有一些女檢察官聚餐時演話劇諷刺阿扁被當庭收押,還有特偵組「義正詞嚴」說非偵辦扁案到底不可,這種落井下石、欺善怕惡、狐假虎威的司法官,值得尊敬嗎?如果那麼有正義感,為何這些人不敢主動辦林義雄家屬與陳文成命案?
3年前,監委陳師孟調查「扁案中途換法官」的調查報告指台北地院前庭長陳興邦「人為操作」離譜,而馬政府時期提名的監委王美玉也強調 :「法院不容人為恣意操控案件分配」,批評陳興邦要求併案,明顯是以人為方式介入審判獨立,不但違背司法正義,也嚴重侵害被告的權益。
不只阿扁遭受司法迫害,連當時以貪污罪起訴起馬某人的侯寬仁檢查官,也受到馬某人的迫害,只因馬用自己人當司法行政首長,「追殺」侯,讓他兩年考績都是乙。由此可見,扁被馬政治迫害,其理至明。
在戒嚴時期,兩蔣就是司法太上皇,可以決定任一個政治犯的生死,促轉會已經找到大量證據,其中不少政治犯被老蔣改判死刑。兩蔣所犯的罪,根本難以功過相抵,否則阿扁不是更有資格功過相抵嗎?
阿扁所犯的過錯,如同興票案的宋某人,都是因為夫人一時自私與無知所造成。如今司法已還給宋某公道,為何不也還給阿扁公道?宋只是因為興票案而丟掉總統寶座,扁則是冤枉坐了六年黑牢,在監獄中所受的待遇,遠不如江南案的殺人者 !
阿扁如果有心貪污,不會在戒嚴時期幫美麗島人士辯護,不會捨很賺錢的國際海商法律師工作不做而從事政治,不會擔任總統時自動減薪一半,更不會將以前總統專屬之每年好幾億元的國安密帳歸公。如果公元2000年時還是國民黨人當總統,他們可能會做這種傻事嗎?試問,有誰相信?
現在我們應該可以理解,30年前,東西德統一時,為何德國政府要將所有東德司法官解職,重新招聘新法官,因為在威權體制下的司法,根本不公不義,不值得相信,不知蔡總統為何會相信?有同理心嗎?
羅曼·羅蘭 在《約翰·克里斯朵夫》一書中說 : 「真正的光明決不是永沒有黑暗的時間,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罷了。真正的英雄決不是永沒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罷了。 」
阿扁也是如此,因他曾說過 :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慈悲沒有敵人,智慧不起煩惱」,此話將永留青史,也是他被馬某人政治迫害的最重要理由。所謂阿扁「貪污」,只是國民黨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罷了,畢竟他們自己才是最大的貪污祖師爺,否則如何說明其龐大黨產與家產?
慈悲只有對良善的人有用,對喪心病狂的野獸沒用,如台灣人曾熱烈歡迎阿歐西官員來接管台灣,孫立人也曾迎接老蔣來台避難,結果都反遭他們屠殺與迫害,阿扁也犯了同樣的錯誤,如今蔡是否也如此?
那些假正義的特偵組檢察官與法官們,可曾捫心自問,你們對扁與馬的案子難道沒有雙重標準嗎?對得起天地良心嗎?否則馬的問題更嚴重,為何他都沒有被收押過一天?德國轉型正義絕非理所當然,因為「皇帝雖已離開,但滿朝法官卻都留了下來」 !
總之,阿扁若非被國民黨政治迫害,其誰能信?欲當今司法給予公正審判,容易嗎?蔡總統為何不特赦阿扁?特赦不一定要等待被判有罪才實施,因為在許多法界人士眼中,阿扁的案子明顯是政治迫害。
作者:鄧鴻源
台大物理博士 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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