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台北市不僅是「天龍國」,更是「中國城」
by 有光的所在


即日起,台北市不僅是「天龍國」,更是「中國城」。在比馬市府、郝市府更舔的柯市府治下,中國利益已高於台灣利益,中國形象重於普世價值。


■ 北捷車廂廣告不能刊登救援「李明哲」廣告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人權促進會、華人民主書院和台北市議員邱威傑、林亮君、林穎孟、黃郁芬、苗博雅今日上午在台北市議會共同召開記者會,揭發台北捷運廣告不能出現「中國」、人權工作者「李明哲」等字樣。


代表「國際特赦組織」的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國際特赦組織原希望在世界人權日12月10日這段時間,透過漫畫的方式讓國人重新認識李明哲的遭遇,但交出稿件後卻被北捷要求拿掉「中國」、「李明哲」二字才能刊登。但國際特赦組織把「李明哲」修改為「李先生」,「中國」改為「神秘國度」仍被拒刊。


北捷作為市政府出資超過七成的公營事業,竟拒絕「國際特赦組織」所刊登的李明哲救援廣告,是否側面證實柯文哲治下的台北市,中國利益高於台灣利益,中國形象重於普世價值?


柯文哲領導下的台北市府向來以「兩岸交流」、「兩岸一家親」為優先,凡事以「不觸怒中國」為標準。北捷的廣告政治審查,不但傷害言論自由且屈服於中國淪為工具。


■ 北捷的推託說詞


台北捷運公司對指控提出「中國式」說詞,稱︰「為兼顧商業收入,維護公共空間的潔淨與中立,設有廣告審議委員會」,「針對政治、選舉、違反法令規定和善良風俗,以及社會未達共識恐釀爭議的廣告,善盡把關責任」。「該廣告經廣告審議委員會獨立審議意見,評估效益因素後,先不上刊廣告」。


北捷以廣告「涉及政治性內容」,拒絕李明哲受迫害的廣告。但又刊登柯文哲形象廣告,大肆宣傳「市長拼經濟」。替市長宣傳就無關政治,救援李明哲就是政治性內容,這不僅是雙標,還涉及公器私用及附從中國「大外宣」。


人權團體以漫畫形式呈現的廣告,並未直接指控中國侵害人權,也無李明哲受迫害先失蹤後被不正當李由審判監禁的內容,已經是非常委婉且「避重就輕」。但北捷仍拒絕刊登,連「中國」和「李明哲」字樣都不能出現;即使修改為「李先生」、為「神秘國度」仍遭拒絕。


■ 國際特赦組織的廣告內容


2017年3月19日,李明哲從台北飛往中國後失去了音訊(標題)。到了再通知我,到中國要好好照顧自己(妻)。不用擔心我(夫)。前來接機的朋友並未見到李明哲本人。你是李明哲嗎(畫面僅出現一隻手)?


這樣的內容是「政治性廣告」?文字與畫面有顯示任何政治目的或柯市府最忌憚的「醜化中國」嗎?為何北捷廣告連「中國」和「李明哲」字樣都不能出現?


在天龍國台北市,連加害者和受害者是誰都不能被指出。以往柯文哲不斷強調台北是自由民主進步價值的城市,但行徑卻完全相反,逢中必軟,只會替幫中國擦脂抹粉、消除「雜音」。


人權廣告超越國界與政治,是救援受迫害者的發聲管道 ,更是普世價值的呈現。普世價值包含人權、自由、民主;沒有人權,所謂的民主和自由都是假象。


■ 李明哲事件始末


• 赴中國失蹤10天後才被宣稱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


出生台灣的外省第二代,也是家中獨子,曾參加統派新黨青年軍的李明哲。就讀文化大學哲學系期間受自由思潮啟發,與後來結縭的學妹李凈瑜共同參與反高學費運動。畢業後先後任職前立委許鍾碧霞國會辦公室助理、北市議員謝明達競選總部助選人員、民進黨社會發展部專員、新台灣文化基金會專員、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志工、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學程經理。


2017年3月19日,李明哲搭乘長榮航空BR807航班,從台北飛往澳門後從廣東珠海市拱北口岸進入中國再赴廣州訪友,但其友在拱北口岸關口外及安排入住的廣州地方都未見到李明哲本人,懷疑被中國有關單位拘留。


2017年3月29日,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在例行記者會上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有關部門扣留調查。


5月26日,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證實,李明哲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經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後,已在2017年5月12日由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正式逮捕。


• 中國審判李明哲


2017年9月11日上午9時30分,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明哲公開審判。


李明哲遭秘密拘押近半年後首次露面,當庭承認「散布惡意攻擊中國大陸現行制度、中國大陸當局的文章與言論,撰寫惡意抹黑制度的資料文字,實施顛覆國家政權行為」。


李明哲的母親郭秀秦及妻子李凈瑜獲准入庭旁聽。庭訊在下午1時40分結束。審判長戴斌當庭宣布擇期宣判。李明哲獲准與其母、其妻短暫交談後還押。


起訴書有關李明哲罪名的摘錄文:


被告人李明哲…2017年3月19日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廣東省廣州市國家安全局監視居住。2017年5月2日經國家安全部指定管轄與彭宇華案併案偵查。2017年5月11日被告人李明哲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經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執行逮捕。


2012年6月以來,被告人彭宇華、李明哲利用「圍觀中國」、「圍觀華南」等QQ群,有針對性地設定圍觀主題,多次組織成員對廣東開平徵稅事件等熱點、敏感事件進行炒作,通過肆意歪曲事實,毀謗和攻擊國家現行政治制度。


2012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明哲通過QQ空間、臉書、微信等社群網路平台,大規模毀謗攻擊中國政府和國家社會制度的圖片違章,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2012年8月至2016年初,被告人李明哲在廣東省、福建省、廣西壯族自治區等地多次組織,參與「圍觀華南」QQ群成員及其他同域人員聚會活動。期間,大肆發表抨擊國家基本政治制度,抹黑政府形象的言論。2015年6、7月間,李明哲在馬速令等人與其通過網路討論以暴力方法顛覆國家政權過程中,明確表示「我從來不覺得要排斥暴力革命」、「暴動,遲早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本院認為,被告人彭宇華、李明哲共同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第1款,兩被告人均是首要份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彭宇華及李明哲對於公訴人的指控照單全收,表示「沒有異議」。


從台北趕到法庭旁聽的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於李明哲遭逮捕後首度見到本人,她對庭審表示憤怒,指稱李明哲受到虛假審判,被迫認罪。


審判後李凈瑜指出,丈夫李明哲告訴她「回去台灣就不要再說了」。但李凈瑜說,她不會被蒙蔽,因為「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權」。


中國媒體在報導以上內容時,暗指「李凈瑜精神不正常」,強調台灣人在中國大陸需要遵守在地法律。


• 李明哲被判有期徒刑5年


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時15分,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李明哲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政治權利2年。成為首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入獄的台灣人。李明哲當場表示「不會上訴」。


李明哲遭判刑後,被移送至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南嘴鎮的赤山監獄服刑,為一所高度戒備設防的監獄。


• 李凈瑜勇敢救夫過程


2017年4月7日,中國公安機關透過「海峽兩岸人民服務中心」李俊敏聯絡李明哲妻子李凈瑜,並轉交一份聲稱為李明哲「親筆信」的複印信件。該信署名李明哲,但未知起筆人書寫時的狀態。


李俊敏告訴李凈瑜,「不涉政治,從人道的角度出發給予協助」。但後來李凈瑜拒絕接受李明哲的親筆信,指出所謂親筆信「一看就知道是假的,那裡面沒有跟我先生的任何一絲私人連結」,並欲親自前往北京交涉。


4月10日,李凈瑜在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後被告知自己的台胞證已遭註銷,無法登機。遂當場將李俊敏協助救人的承諾書曝光,稱這是中國官方的威脅,並指出李俊敏是兩岸掮客。李凈瑜為表明自己的立場發出「給台灣人民的一封信」,指出「中國政府果真像掮客所說的綁匪集團一樣」,並強調若繞過政府去接受一個掮客的條件,就是出賣了台灣的尊嚴。


她表明︰就像我曾經在台灣歷史中見識過的先賢先烈那樣,我必須戰鬥下去,我不會讓我先生為獲得自由而失去尊嚴,像狗一樣活未來的一生。中國再強大,也只能剝奪我們的生命與自由,但絕對粉碎不了我們的尊嚴。只求苟活想要羞辱我們的人,請你們免了吧!


4月12日,李凈瑜透過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表聲明。透露李俊敏在談話中提及這次是廣東國安單位「走鐘」、因「有業績壓力...需要業績」與「暴衝」而「找錯人了」。但李俊敏並未表明自己受國台辦所託,只是自稱賴士葆助理。表示會盡力不出現電視認罪 ,並勸說她不要去北京。


李凈瑜指責中國當局無法無天,而國民黨人士包辦中國在台灣的買辦,抨擊「共產黨抓人,國民黨人在台灣圍事」。


李凈瑜強調,我先生是被莫須有的罪名栽贓......本身研究白色恐怖長達14年,我也在檔案中看過何謂「羅織入罪」,李明哲並沒有做任何不公不義不道德的事情,他做的事,都是在台灣社會上我們認為該做、也能做的事。......在文明國家,他的所作所為都是無罪的。


我們是一個小國,李明哲跟我是手無寸鐵的人民而已,小國小民想要捍衛自由和尊嚴又想要不付出代價那是不可能的,我們難道都忘了,台灣此刻所享有的自由,是有人甘願付出代價所為我們爭取而來的嗎?我研究歷史,我不是不了解「統治者就是要人民屈服的做法」,我只是不想像你們一樣屈服了而已。我覺得名譽和他的生命一樣重要,可是我現在救不到他的生命,我只能捍衛他的名譽…...人的信仰跟價值才是一輩子的。......我不能用旁門左道去把他撈回來。


5月16至19日,李凈瑜連同李明哲國際救援小組到美國尋求援助。此行除了跟多個NGO(包括人權觀察、自由之家 等)交流之外,更接受了多家媒體(包括自由亞洲電台、美國之音、華盛頓郵報)專訪,並參加美國國會特別針對李明哲及三位律師召開的聽證會。隨後與白宮與國家安全委員會亞太資深顧問暨總統特別助理博明(M. Pottinger)、國安會中國部主任布蕾(Leah Bray)以及國安會負責東南亞沿海國與東協的主任梅治(Casey Mage)會晤。 


2018年2月4日,李凈瑜連同「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及「台灣人權促進會」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中的「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Working Group on Enforced or Involuntary Disappearances)邀請,再次前往聯合國報告李明哲目前的處境,向國際求援。


李凈瑜除了到位於法國史特拉斯堡的歐洲議會總部求援外,也抵達比利時布魯塞爾,出席台灣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舉辦的座談會,與國際人權聯盟、人權無彊界、人權觀察、公平審判及國際聲援西藏運動等團體交流。


同月11日返回台灣,李凈瑜表示︰感謝陸委會以及外交部,對於我個人以及李明哲救援大隊的協助與安排,讓我感受到作為一個台灣人的溫暖。在史特拉斯堡以及布魯塞爾,見到非常多歐洲各國在人權崗位上工作的工作者與政治人物,他們都非常了解現時的處境,也表現出關懷的熱忱,並表示願意付出行動來協助,但都希望能體諒他們的外交處境,保持低調。我們必須尊重。營救政治良心犯是一條漫長的路,只能永遠懷抱信心與希望。


她強調,李明哲遭到中國逮捕判刑坐牢,卻無意中讓國際人權團體以及聯合國人權機構有機會觀察到中國當局與中華民國政府在人權方面的巨大落差。「只要李明哲坐牢一天,國際社會就會看到,軍事大國的中國,原來只是一個人權小國」。


4月24日,李凈瑜出席由歐洲議會議員,同時也是《歐中關係報告》報告人貝柏士(Bas Belder)在歐洲議會舉辦的「中國宗教自由及人權」研討會。她在會上指出,李明哲與其他中國政治犯不同的是,「他是一個台灣人,並非中國大陸公民」,中方用這種方式逮捕李明哲,是「令人沒辦法接受的事情」。


2019年2月獲美國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邀請訪美,出席美國總統川普5日晚間的國情咨文演說。隨後出席華府智庫傳統基金會(HeritageFoundation)一場討論中國對宗教自由威脅研討會,並拜會美國國務院國際宗教自由大使薩姆·布朗巴克(Samuel Brownback)與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CECC)等機構。


李凈瑜表示,依據《台灣關係法》,「台灣人權遭到迫害時,美國有權對台灣人權遭到迫害作出關注」。美方對李明哲個案十分清楚,有自己的營救方式,也在過程中給予她溫暖,向美國總統、政府、國會及人民表達感謝,並對我方政府自李明哲先生受難以來的關切與贊助表示謝忱。


在和美國眾議員吉姆·麥克高文(Jim McGovern)會見中,麥克高文表示解救李明哲先生是大家一致目標,並表示將親自與眾議院議長南希·裴洛西(Nancy Pelosi)商討如何營救李明哲。


• 台灣民間救援與聲援


2017年3月24日,文山社區大學、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等團體連同家屬召開記者會,要求中國公布海關畫面,證明沒有抓人,並發起全球國際人權團體聯署,並於4月7日召開記者會 ,公布聯署結果。「聯合國強迫失蹤小組」(WGEID)並於6月正式受理此案,並多次邀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及「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家屬至聯合國報告此案。


「國際特赦組織」亦陸續發布全球緊急救援通告,請世人加入共同聲援、連署、施壓的行列,呼籲中國當局立刻公佈李明哲的下落,立刻釋放李明哲,「除非有可靠的證據顯示他可能犯下國際承認的罪行且獲得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公平審判」。並要求中國確保李明哲獲得保護,不受酷刑以及其他不人道待遇,且能與他的家庭、他所選任的律師聯繫,並獲得足夠的醫療照護。


4月12日,台灣教授協會、澄社、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社、鄭南榕基金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勞工陣線、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華人民主書院等數十個台灣公民團體亦紛紛出面聲援李明哲。


2019年李明哲被抓兩周年,台灣人權團體致「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OHCHR)信函 ,提及李明哲的言論自由、公平審判以及免於遭受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待遇和處罰等權利,被中國當局所侵害,健康狀況也每況愈下,其妻子李凈瑜亦被剝奪了合法探監的機會。


• 李凈瑜探監


2018年1月30日,李凈瑜取得湖南赤山監獄的探監許可通知,早上在桃園機場計劃搭機前往湖南,但航空公司櫃檯職員表示由於李凈瑜「無持有有效證件」,探監通知書不能代替入境文件;公司向湖南海關查詢後,確認李凈瑜會被拒入境,按規定無法安排登機。海基會表示,有透過管道通知大陸,要求能給予李凈瑜特別入境安排,希望北京盡快重新發出台胞證,讓李凈瑜早日成行。


2018年3月26日,李凈瑜獲准以一次性台胞證赴湖南探視丈夫。於26日在桃園機場搭機前往湖南長沙,28日返台,這是李明哲遭判刑入獄後,家屬首次獲准探視,海基會一名人員全程陪同。她在桃園機場稱,順利探視丈夫李明哲,雙方會面約30分鐘,李明哲發言權、通訊權遭限制,仍渴望閱讀,寄給李的11本書籍現只收到2本,而她也已經向監獄方提出下個月的探視申請。


自2018年3月26日至 2020年1月7日,李凈瑜共獲准探監16次。


2019年關押李明哲的赤山監獄指責李凈瑜的「惡劣言行」已經對監獄正常執法工作造成了干擾,「有礙李明哲的改造」,因此決定禁止李凈瑜探監3個月,由1月23日起至4月22日止。李凈瑜表示,若她說的與事實不符,請中國方面公布會客錄影錄音,並要求北京開放國際人權組織、台灣陸委會代表她去探視。


• 李明哲事件引起國際關注


· 歐洲


除了總部位於英國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於李明哲失蹤後數日即發布全球緊急救援通告外;總部位於法國巴黎、歷史最悠久的世界性人權組織「國際人權聯盟」(FIDH)於4月5日起在網站上對李案發出緊急救援、並督促中國大陸保障李明哲家屬與律師的探望權利、儘快釋放只因在實踐《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的基本權利就遭拘押的李明哲。


2017年7月6日,歐洲議會通過呼籲中國大陸當局釋放李明哲的決議。


· 美國


總部位於美國紐約的「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中國部主任則憂慮中國將矛頭指向外籍人士,非常擔心李明哲可能遭受酷刑或虐待,該組織亦於4月18日發出要求中國釋放臺灣民主運動人士李明哲的呼籲。


長期關注台灣與中國人權的紐約大學教授孔傑榮(Jerome Alan Cohen)表示中國大陸在李明哲失蹤後第10天承認拘押,卻無具體事證說明理由,此拘留完全不是正常的刑事程序,而且李明哲見不到家人、律師或任何可以協助他的人,「可能面臨酷刑、脅迫認罪,甚至以精神藥物折磨」,這是中國在施行「境外NGO管理辦法」後第一個被關押的個案,是對全球各地關注中國大陸人權NGO的嚴重警訊。


在美國的「台灣人公共事務協會」(FAPA)於4月6日發表聲明呼籲中國應立即釋放李明哲外,並將聯繫美國國會議員共同關注。


包括美國在台協會前理事主席卜睿哲與司徒文等44名國際學者專家於4月中發表一封「給習近平的公開信」,指出中國未根據兩岸協議在24小時內通報家屬有關事項的做法已經侵害人權、也違背協議。中國的指控與事實有相當大差距,任何冗長的拘留將持續損害中國大陸形象,並要求保障李明哲人身安全,儘速釋放其返回台灣。


美國國務院東亞暨太平洋事務局發言人崔葛瑞斯對本案判決表達失望,也敦促中方釋放李明哲,讓他與家人團聚。美國在台協會發言人游詩雅也呼籲北京當局應釋放李明哲。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於2017年6月13日將李明哲列入政治犯名單,以作協助救援。


2019年2月5日,李凈瑜獲得聯邦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邀請出席2月6日美國總統川普在國會的國情咨文發表。


· 聯合國


2017年6月23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下設的特別機制「任意逮捕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正式回覆受理李明哲案。


• 類似事件經歷者


曾於2012年遭中國政府傳喚過的台灣人民鍾鼎邦表示,大面積的曝光是中共最害怕的事,當初自己能成功獲釋的最大原因在於喚起台灣民眾的廣泛關切,反映出台灣人的關切所在就是人權的基本價值,因此台灣民眾應持續關注本事件,有台灣人民支持當後盾的政府亦應更積極地提供協助。


曾於2015年10月於中國內地被失蹤的香港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也說:其實我贊成李淨瑜這態度,因為最能夠保證李明哲安全的、人身自由的,就要「高調」,這是對的。可以讓李明哲早一點回來的,只有這個辦法。他並認為台灣政府太小心,應該要有清楚的反應,訴諸國際,以人權角度爭取釋放李明哲。


■ 結論


從李明哲赴中國後失蹤、被捕、被認罪、被服刑,可看出中國欲對台灣「殺雞儆猴」,並從審判李明哲中單方面宣告中國政府「對台灣有司法管轄權」。


此案雖經李凈瑜勇敢奔走救夫,及台灣、國際等人權團體,乃至聯合國、美國、歐洲各國聲援,但中國仍一意孤行,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決李明哲並關押。


我們必須聲明,台灣人不是中國人,言論自由屬於普世價值,除涉及公開誹謗、暴力威脅等,不能構成「犯罪證據」。柯文哲的台北市政府必須為北捷拒刊救援李明哲廣告公開道歉,並將廣告審核標準與流程公開透明化。


感謝作者授權《報臺》轉載,原文請參考有光的所在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