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議題進入校園的界線何在?—— 以「珍愛桃園藻礁」公投連署案為例
by 黃俊倫

 

(照片取自: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原本並未得到台灣社會普遍關注的桃園大潭中油第三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及其鄰近藻礁的相關議題,春節假期結束後在包含國民黨、網紅與藝人等各方面的協助動員下,不僅聲量暴增、每日新增連署書份數也持續上揚,「珍愛桃園藻礁」公投連署團隊於2月28日宣佈連署書達29萬6697份 ,已突破公投法法定門檻 ,3月1日更到達31萬3939份、距離該團隊設定的35萬份安全線僅剩3萬6061份,該團隊士氣大振之餘,更於3月1日夜間宣佈將3月10日時的預定目標上調至50萬份 。


近日筆者上網瀏覽相關資訊掌握議題動向時,眼見本次公投議題已經進入校園,而本公投最晚在國民黨江啟臣主席與該黨蔣萬安等立委紛紛表態支持後,已染上相當政治色彩,並非單純的環保事件,「珍愛桃園藻礁」公投連署團隊是否僅係單純的環境保護團體也有可議之處,依筆者管見,本次公投議題在校園場域中仍應受教育基本法第6條第1項「教育應本中立原則」與同條第2項「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等法律規定的規制,不僅教師於授課中陳述本案相關內容時應謹守教育中立性原則,盡可能中立且充分地陳述正反雙方觀點,以供學生自行判斷;教師也不能以學生或其家長支持或反對該案連署為由,給予其成績評量或獎懲上的不利益;學校教職員也不應以校方名義,以一定方式為贊否該公投連署案的立場背書。


不過筆者瀏覽網路時,卻發現校園場域有些情況,和前揭「教育中立性」原則與其具體實踐多所扞格,且好發於支持本連署案的一方,不免令人有不吐不快之感,特此撰文說明筆者見聞及對此的觀點。


先從國中以下各級學校的相關問題開始講起。

除了近日媒體所報導的北投某幼兒園校方向學生家長發連署書一案 以外,筆者在網路搜尋引擎隨手搜尋後發現,桃園市有包含楊梅富岡國中 、平鎮東安國中及新榮國小 、大溪內柵國小 、中壢青埔國小 、中正國小及中壢國小 ,以及蘆竹海湖國小在內的多間國中小,在其官方網站的「本站消息」欄,由該校學務處衛生組長等行政人員直接張貼「請踴躍支持『珍愛藻礁公投連署案』」的消息,甚至在文末附上連署書、填表注意事項及說明的PDF檔。




筆者進一步以前揭內文所附地址「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331號2樓」為線索追查,發現源頭應係來自於將會址設於該處的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自各校發文時間推測,該工會不僅在去年底就將「請協助推廣該公投」的消息陸續行文給市內各國中小,自今年1月5日在臉書正式表態支持藻礁公投 以來,在1月曾於同日 、13日及22日 協助張貼連署站點訊息,隨著連署書數量持續攀升,近日更是以每天一篇的頻率張貼 ,足見該工會對此一議題的積極。另外「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臉書專頁也曾在1月18日貼文宣傳公投連署訊息 ,其後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 及台東縣教師職業工會 等幾個縣市的同類工會,也陸續在其官網或臉書專頁上協助藻礁公投進行宣傳。


雖然全教總及各縣市教師或教育產業工會並不是教育基本法第6條所列舉的規制對象,但他們協助宣傳藻礁公投的訊息具有教師這個職業群體對此一公投表態並串連的性質;檯面下是不是還有更多各種型態的動員?若確實存在,也是雖然沒違法,但可能造成社會觀感不佳的問題。


而前文所列舉的桃園市複數國中小協助宣傳藻礁公投,雖然看起來只是轉知,但這是否可以理解為各該校兼任行政職的教職人員間接以校方的名義為藻礁公投連署背書,從而有違反前述「教育中立性」原則的疑慮?而若深信藻礁公投理念的教師,更進一步以其任教班級的Line群組等媒介,向學生家長索求連署書,請問這樣的連署書沒有任何道德或甚至法律上的問題嗎?


另外有些高中發生的情況,雖然目前尚停留在傳聞階段,但若屬實也相當誇張。


臉書及推特等社群網站已有網友爆料,有云「有高中生已從老師那裡拿到連署書,請同學帶回去給父母簽」 ,甚至還有人表示「剛剛已經看到有高中以下的學生因為家長不簽老師發的連署書,急到快哭出來,說是老師不強迫簽啊,但同學會在旁邊嘻笑你就是不愛地球」 。


雖然前例並未細述老師的此一要求有無強制性,但如果老師有規定學生必須請家長簽署連署書,若家長未簽署導致學生無法交回,將使學生受獎懲或科目上之不利益,則很明顯違反前揭教育基本法「教育中立性」原則的誡命,並有違反同條第2項規定的可能性;而後一例雖然僅有違反「教育中立性」原則的嫌疑,但教師在此一分發連署書的過程中,很明顯至少並未考慮到高中生同儕壓力的問題,或甚至往負面一點的方向去推測,老師是不是想要運用同儕壓力去達到自己收集更多連署書的目的?如果真相真如筆者的負面推測,該教師為了自己對特定公共議題的傾向偏好,有必要作到這種地步嗎?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是高中教師在授課時就藻礁公投進行偏向宣傳,僅陳述贊成方意見,並以「有利於升學審查資料」等名目誘導已年滿18歲的學生簽署連署書的情況,但因筆者目前僅聽聞傳言、但尚無直接證據,所以暫時僅將此列為有可能屬實的傳聞。


最後一例是發生在大學場域的案件。


北部某知名國立大學法律學院,有一名負責講授刑法的副教授,不僅自己大力支持連署活動,在大學於2月22日開學後,常利用其課餘時間到該校校內連署站點進行宣傳並協助連署作業 ,或進入其他教室向該室內同學進行宣傳、並因此在個人臉書頁面上為此事與質疑此點的網友起口角 ,更一度在其臉書頁面上對與其立場相左的該院學生表示「您有您的權利,我有我的教學自由,彼此尊重。趁加退選還開放,請趕快退課,不要有任何的猶豫,沒有任何人可以強迫你留在這個班」(原話如此,未作任何更動) 。最令人無法接受的是:有爆料指稱,該名教授竟直接叫學生協助收集連署書,每收集2份期中成績即可加1分 ,不啻於以學生成績為工具,利誘學生為其對特定公共議題的立場服務。




筆者想問的是,該位副教授的前揭舉措,與2019年年底總統大選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某兼任副教授在其所開通識課程「政治與生活」指派期末報告時,誑言「支持總統蔡英文的學生交手寫1000字的報告」「不支持蔡的學生寫10字就好」「支持包子的。100字的心得。(支持韓國瑜的人報告交100字心得就好)」,遭該校學生在網路上爆料後引發軒然大波 ,該校旋即將該名副教授送教評會審議處分 的情況相比,請問問題的嚴重性有相差多少嗎?能不遭到輿論質疑嗎?


之後該副教授的「連署書換加分」事件於2月25日為電視台報導 ,2月26日凌晨12點他在臉書上發文聲明 ,表示「其原設加分用意在強調課程的實務運用層面—法律行動方案,願能鼓勵正面公民行動參與;感謝所遭遇的批評,讓自己重新思考加分機制的公平性」「不希望教室變成一言堂,即使意見不同,仍願捍衛所有人的發言權」等語云云,並就連署書換加分一事改口宣稱「為顧全學生多元學習的可能性,可提供加分的法律行動方案並不會限制議題的類型(也無須是環境議題),願意在公民參與的實踐面上下工夫的同學都可以提出自訂的行動方案來贏得加分」。


前揭聲明顯示,該名副教授已承認原本確有收集連署書可換期中成績加分一事,也承認因此遭到輿論抨擊,爆料並非無的放矢。或許可以如此理解,該聲明是具懸崖勒馬性質的措施,可能是因為他被爆料連署書可換期中成績加分的消息漸漸傳開後,為免該爆料話題持續延燒、導致有比照前揭北科案送教評會審議處分的危險,不得不用該聲明試圖滅火。不過筆者認為,先不論該名副教授口中的「法律行動方案」與大學部刑法總則之類的課程有無直接關聯,姑且認定這是學術自由與教師的個人裁量權好了;若沒有人揭發他在臉書上的該般言論,則他有相當可能不會修正其先前儼然要在公投案中與他抱持不同意見的學生退選課程的言論,且將能成功利用其對學生的成績評量權,以達成其在特定政治社會議題的目的,這樣的事後懸崖勒馬有多少是出自於誠心誠意?頗值商榷。


最嚴重的問題在於,全台各級學校還有多少教師存在上開任一情況,卻因學生或甚至家長畏懼秋後算帳等因素而成為未遭爆料的黑數?更是一大問題。


結論

筆者能夠理解支持藻礁公投連署案的各界人士的心情,於網路聲量爆發力與連署書份數的實際成長速度在國民黨為首的政治力尚未介入前有所落差的情況下,會想要貪圖捷徑、便宜行事也是可能的事情。但,「政治正確」或某些人所以為的進步,並不是做什麼事情都可以的藉口,身為教育人員,為自己對特定政治社會議題的立場,在具體教育事務中違背教育中立性原則,請問這沒有任何社會觀感或甚至法律層面的問題嗎?希望社會大眾對此能有所公評。


作者:黃俊倫

1980年代出生,台灣人,成長於民主化的台灣,知識界的雜食動物,平時觀察政經社會及國際等議題、也慢慢建構出屬於自己的世界觀與對各項議題的觀點,目前正在磨練「更精鍊地用自己的文字將觀察後的想法與觀點表達出來」的技藝,同時一邊工作、一邊為了獲取各種資格身份而努力,以努力不讓自己變得平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