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中投資協定?歐盟恐將續食惡果!
by 黃俊倫

 



經過長達7年的談判後,歐盟於台北時間2020年12月30日晚間宣佈原則上已談成歐中投資協定(CAI)(*1)。雖然其間曾經不乏多方反對,不僅自認為已當選下屆美國總統的拜登與其國安外交團隊,對簽訂時機及內容有所質疑、甚至希望歐盟能夠暫緩推進本案(*2),歐盟本身從歐洲議會到部份會員國政府,也因為中國先前簽署國際條約及協議的履約紀錄、加上中國仍不願意禁絕其國內強制勞動等理由而掀起反對聲浪(*3) ,但在其他幾大會員國政府的強力支持下(*4)仍然完成協商,眼看米歇爾歐洲理事會主席、馮德萊恩歐盟執委會主席等人在談判完成後喜形於色(*5)、儼然完成一件美事般的如釋重負,雖然美國可能出現的拜登新政府將可能與歐盟就本案展開協商,本案進入歐洲議會審查後,預期也將遭到強力監督檢視,但若這份協定最後能夠獲得批准生效,恐怕將不會如同歐盟高層所想像般的美好,而會是新的問題的開始。


從人權的角度來看,中國在1979年開始其所謂改革開放、進入世界市場體系以後,一直有將刑罰執行與強制勞動結合的前科,勞改營議題也因此受到世界各國中國人權觀察者的長期關注,自中國進入習近平時代後,該國黨國體制開始對其殖民的東突(新疆)治下的維吾爾等非漢民族展開形同民族滅絕的全面迫害,在再教育營遭受拘禁的維吾爾等少數民族民眾有相當比例被迫從事強制勞動,甚至有部份全球化大企業的供應鍊也參與其中,也因此歐洲議會在之前曾經通過決議,要求歐中投資協定必須納入要求中國簽訂聯合國「國際禁止強迫勞動公約」的內容(*6)。但截至目前為止所傳出的消息,在協商完成的歐中投資協定草案中並未包含中國的類似承諾(*7)。這對長期以來自我宣稱重視人權、以人權議題關注者與人權守護者自詡(*8)的歐盟來說,無疑是一大諷刺,因為這毋寧代表歐盟高層及德、法等幾個主要會員國的政府對人權的重視不啻是葉公好龍,一旦這些人權議題與他們眼中的中國經貿利益出現衝突,連人權也必須為經貿讓路,以讓歐盟各會員國的大型企業能夠在中國繼續獲取商業利益。


不過,從具體經貿利益來看,現在歐盟是否仍有簽訂一份統合所有會員國原有與中國間的相關需求、建構雙方框架的歐中投資協定的必要性也頗有疑問。眾所皆知的事實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並未完全履行其加入時的承諾,開放市場、減少政府補貼對貿易結構所造成的扭曲等等承諾泰半遭到中國政府放諸東流(*9),舉重以明輕,中國連對世貿組織的承諾中國政府都不願意遵守,能迴避就迴避、能架空就架空,請問中國對歐盟又有多少遵守承諾的誠意?澳洲因為加入美國為首的印太體系,在軍事與外交上展現與美、日、印等印太盟邦共同合作、以抗衡中國擴張野心的態勢,同時在武漢肺炎方面要求對中國究責,2020年以來,從發電用煤(*10)、大麥(*11)、龍蝦(*12)、葡萄酒(*13)到木材(*14)等農林漁礦第一級產業產品,不是遭到中國課以報復性關稅,就是遭中國惡意阻撓無法完成進口報關、被迫滯留於中國各大港口,這其中的部份報復性作為還是在中澳等國共同簽署RCEP貿易協定後,中國把國際貿易當作其霸凌他國、遂行其國家意志的工具,已經誇張到連已經簽訂的貿易協定也能無視的程度, 歐盟真的以為跟中國達成投資協定就不會成為下一個澳洲嗎?實在是太過天真!中國只因為不想聽到來自歐盟對其人權狀態及貿易壁壘等等的批評,就取消中歐貿易論壇的教訓(*15),還不足以讓歐盟警醒嗎?


預期民主國家抗中陣線,在本月20日後應不致因美國政權更迭而出現全面動搖,但即便是拜登確定出線入主白宮、重返多邊主義,多邊主義也不是部分國家—特別是歐盟的德法等大國—可以如同過去般首鼠兩端的藉口,除了希望美國與歐洲議會能在歐中投資協定案扮演煞車皮的角色以外,歐盟也到了應該全面檢討對中政策的時候,不能再如同過去般,既想享受「重視人權」的美名、又想繼續與中國黨國勾結以汲取其眼中的經濟利益,而台灣也應該以歐盟近年來跟中國的經貿關係為教訓,以政策與法律等工具,更加明確地排除中國對台的經濟影響。


(專欄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報臺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社立場。)


作者:黃俊倫

1980年代出生,台灣人,成長於民主化的台灣,知識界的雜食動物,平時觀察政經社會及國際等議題、也慢慢建構出屬於自己的世界觀與對各項議題的觀點,目前正在磨練「更精鍊地用自己的文字將觀察後的想法與觀點表達出來」的技藝,同時一邊工作、一邊為了獲取各種資格身份而努力,以努力不讓自己變得平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