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使用打統編 何來爭議之有
by 陳冠甫

 

副總統賴清德日前赴雲林參訪地方創生活動,活動結束後購買威士忌,爆出廠商貼文發票上有總統府統編,恰巧日前行政院前發言人丁怡銘、院長蘇貞昌同被質疑打統編報公帳爭議,首先報導這次威士忌統編事件的媒體,很明顯是刻意想引發公器私用的議論。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回應「副總統因公下鄉考察,購買地方特產是為餽贈外賓之公務使用,因此依照相關規定辦理。」直白說,這是「公器公用」,以副總統特別費支應。不是私用報公帳,更不是用假發票核銷。


近來一連串發票開統編的發票,都起源於部分人刻意影射,加強連結公務費用報銷的負面形象,企圖讓人聯想過去特別費使用混亂的年代。實際上公務報銷有嚴謹核銷程序,報出統編不代表就能銷帳,主計單位仍會嚴審,何況政府機關核銷稍有誤差,隨之而來不僅有行政調查,還可能移送法辦,與私人公司較為彈性的制度不同。


現在即便為正副總統、首長,運用特支或特別費,要如2006年馬英九前總統任市長時期,是由承辦人以自己消費或其他人消費發票,抵用原始發票核銷,近乎不可能,除非下屬願意替長官承擔偽造文書官司。


以機要費而言,早年有陳水扁前總統時期仍有國務機要費爭議,後期國務機要費明定用在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以及贈送禮品,至於機要費如何在法定範圍內使用,就見仁見智。


馬英九前總統八年任期內出了名「機要費花光光」。執政最後一年國務機要費3000萬用到剩下2萬,預算達成率高達99%,讓人印象深刻。但只要合乎法令,在公務使用範圍內,總統基於職務,工作相關花費確實有機要費使用必要,不可能如網友質疑,為何不自掏腰包。一來是金費龐大,二來所有購買、外賓互贈的禮品,卸任後都不得帶回,屬於國家所有。


某種程度,炒作統編爭議無異於政治抹黑的假議題,難道真以為大眾會相信「只要打上統編就可以報公帳」,類似訴諸「公眾無知」的偽命題,企圖操縱不同比較基礎的相對剝奪感,颳起如2018年韓流一般的無理、仇恨風潮。


不過,現在也並非媒體、網路放什麼風,民眾就會照單全收的年代,雖然仍如彌爾(John Stuart Mill)《論自由》所說「左右政治世界的是輿論,這一點幾乎是老生常談了」,只是筆者寧願樂觀的相信輿論形成依然有自我修正、治癒的可能性,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作者:陳冠甫

臺北大學法研所 研究生,經營「斜槓青年談時事」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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