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總統應比照韓國給予阿扁特赦
by 鄧鴻源

 

翻攝自三立新聞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獲特赦,前總統陳水扁4日上午在個人臉書粉絲專頁po文,首度對特赦公開發言。陳水扁談到,去年平安夜獲悉韓國首位女總統朴槿惠將被特赦,而宣布特赦朴的人卻是她的政敵、民主統合黨的現任韓國總統文在寅,令他頗有感觸。扁沒說的是:「反觀自己,至今尚未獲特赦!」


幾年前,阿扁獲司法假釋以來,言行備受限制,不像同樣涉嫌多項弊案的馬,可以到處趴趴走,無所不談,沒有禁忌,於是日前台南議會決議呼籲蔡應特赦扁。


在某些有顏色的法官眼中,國民黨人收企業捐款都是「政治獻金」,都是「無實質影響」關係,如林益世與賴淑如的收賄案,還有三中案與富邦魚翅宴的馬,法官都以「法定職權說」幫他們開脫,而對民進黨人,不僅都依實質影響立處理,還加入自由心證判刑,硬指他們貪汙。


司法對扁尤其不公平,畢竟他太太的問題怎麼可以全部轉嫁給扁?人家是民選總統,有朋友去拜訪,他們可以拒絕嗎?訪客拜訪總統官邸時,按照常理,攜帶「伴手禮」會過份嗎?怎能因此說人家貪污?民進黨沒有黨產,收企業捐款本是理所當然,只是阿扁太太沒有釐清在朝與在野的分際,以致讓人懷疑有瓜田李下之嫌。


平心而論,扁案如同興票案,都是政治人物的另一半出於私心,將政治獻金或選舉結餘款當做自己的並匯往海外藏起來。其實國民黨又有幾位高官將選舉所募得的政治獻金或選舉結餘款誠實以報?他們沒人將錢藏在海外嗎?扁只是比較倒楣罷了。


在國務機要費中,司法已經判扁無罪。在龍潭購地案中,法官只根據蔡與李兩位的證詞就當證據,直接判扁貪汙了,連辜仲諒的偽證案都置之不理。反觀林與賴兩人,有證詞外還有錄音等相關紀錄,甚至還被抓到用鈔票養魚、用鈔票洗馬桶,林益世的母親還急忙燒毀鈔票。如果是「政治獻金」,何必做這樣處理?結果林益世與賴淑如現在還在外面趴趴走,賴淑如還能脫黨參選,司法可以如此雙重標準嗎?


曾經長達四年,扁每天24小時所待的地方只有0.3坪,全天候被監視,睡覺時,頭必須靠著送飯菜口,因長度不夠,雙腳要彎曲,無法伸直,寫字必須用畸形的姿勢。亞洲哪個民主國家的總統受此待遇?


試問,若非馬存心折磨人家以羞辱支持所有支持扁的選民,其他國家有這樣殘忍對待民選總統嗎?後來雖然換到比較舒適的"病房"就醫,終究是牢房,一樣全天候被監視。扁是殺人犯嗎?需要這樣對待嗎?


如今扁雖然假釋,行動卻備受限制,連林益世都不如,何況還是蔡執政!如此投鼠忌器,是小英之所當為嗎?蔡好歹也曾經受到扁的照顧與扁迷的支持,衡情論理,有必要這樣苛待扁嗎?


其實給予阿扁特赦,並不會製造社會對立,反之不給予特赦才會,畢竟這是司法的雙重標準與馬某的政治迫害之故。如果司法與馬某有這麼正義,為何對迫害人權無數的兩蔣尚且如此尊敬?若說他們對國家有貢獻,難道阿扁沒有嗎?貪污罪會比迫害人權的反人類罪嚴重嗎?


最近台南市議會很開明,且都是國民黨議員帶頭建議,如之前建議蔡更改阿歐西國名為台灣共和國,如今又出奇招,建議蔡總統給予阿扁特赦,雖然大家知道他們刻意要讓蔡表態,然而執政黨籍議員也樂觀其成,再來就看蔡敢不敢從善如流了。


總之,扁是否屬於政治迫害?大家心知肚明。蔡總統自己也曾備受國民黨污衊,如今韓國可以,蔡應有同理心給阿扁特赦。


作者:鄧鴻源  

台大物理博士  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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