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黃士修為發言中心的擁核陣營,恐把國民黨的核電政策全賠上

截自台視新聞

由黃士修為發言中心的擁核陣營,把國民黨的核電政策賠上去了。以下為對為何中國國民黨只派一個人黃某出面辯論的一點忖測。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認為,即對公投第17案的五場公辦電視意見發表會,竟然只指派一位黃某參與發表,一連說了五場,這是很令人遺憾的。不知道中國國民黨的其他意見為何?以此,黃某的意見就代表了中國國民黨的意見嗎?是不是被黃某牽著鼻子走?或是沒其他意見?或是沒有人才了?或是黃某代表了何方勢力?雖然黃某個人有其言行的自由,但黃某的言行卻是乖違異常的,如於11月18日在民視 ,黃某對台電核能發電處許永輝處長的發言,已接近恐嚇的行徑了。


環盟表示,不解代表核四重啟的正方代表,不推出更具說服力的代表,以提出更有力的、更能說理的發表會代表人,不推出多人(如每場一人,而不是五場才一人)來論述、說理,這樣似讓觀眾失去聽聞更多意見的機會,也似表示中國國民民黨中沒有人才;這樣由同一個人連續出席五場,似有幫忙作秀宣傳之嫌。依照「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第12條,「代表人發表意見…有仇恨行之言論或行為。…」是否黃某在11月18日 對台電核能發電處許永輝處長之言行已接近於此類恐嚇行為?惟並未被主持人制止,顯然失去公正與遵重。即使黃某言行尚未達刑法「恐嚇罪」的程度,也失之於取巧與玩弄。


環盟強調,談到黃某的辯術,對對方或觀眾,常接近於是一種迷惑行為或欺騙,如所提資料、案例,常是過去多年前的資料了,而目前時空、法令已改變;常是個人之見;常說的是以國外某國可以,所以台灣現在也可以,云云;也常未能考量國家的國際現況的困境難處。中選會的電視公投意見發表會,被這樣子利用、玩弄,被用來誑的,對有理性的、但經驗、專業有限的選民及觀眾,實難以看。


環盟提出,有一些比較偏政治性的論述,更是不斷的甩鍋給民進黨政府,如核四計畫花了2800億元,成為社會或台電的負擔,這應是中國國民黨要負責的,卻要現在政府來背黑鍋(及誑說民眾每人、每戶要背負多少錢);明明蘭嶼的低階核廢料貯存場是中國國民黨設立的,現在要遷移、且要花錢,卻說成是現在的政府所導致的、要負責。類此這些不分清事實、無理性的謾罵,比比皆是。


環盟補充,說到由黃某為發言中心,把中國國民黨的核電政策賠上去一事,實因黃某太自以為是,且常識、專業知識不足。如他說核廢料與垃圾大同小異,核廢料有輻射,包起來隔絕就好!也說過,「核廢料放我家,安全又有回饋金可領」。不知道哪個縣市長要同意、要發回饋金?花蓮國民黨籍的徐榛蔚縣長回答說,「現在核廢料在哪裡就放哪裡」,意思是核廢料就放你們新北市和屏東縣內就好。


還聽說黃某自稱寫了「核廢處理的六種論述」,把核廢料比喻作垃圾、衛生紙;有人說,核廢無法處理,他就說要斷對方手腳。有人批說,核四是拼裝車,他就回說,蔡總統坐的空軍一號也是1999年份,但這怎能如此相比呢?(飛機是全球成熟的工業科技產品v.s.核四工程只此一套 )。黃某曾說,日本柏崎刈羽核電廠施工只需四年?其實,除了施工外,尚需經環境評估、建造許可審查、可行性評估、安全評估、施工、測試等過程,原委會主委謝曉星說需要十年是合理、緊湊的推估。說起來,日本柏崎刈羽核電廠採用,曾發生事故,已被停機了。核四廠也是採用ABWR機型,也很恐怕是不安全的。


環盟駁斥,黃某等最喜歡說的,別國都在用核能,「別人可以,我們就可以」,對核廢料「國際上別人怎樣做,我們就怎樣做」,講得簡單,但這都是可行性低、缺少常識的說法。擁核人士也有人講說,別人把核廢料儲存,還可以再製、再利用呢。其實這種無限可能,是充滿危險性的,包括核武擴散。黃某甚至推薦發展中尚未可用的移動式反應爐呢。若核電廠使用小型可移動式反應爐機組,那麼不是更容易被恐佈份子攻擊、盗取及轉賣!


環盟呼籲,以上,如果大家都相信黃某的論述,或許是喜歡看他表演吧!等公投日(12/18) 投票完後,或許他就「下班 不演了」。


呼籲社會各界,核四公投就是核災公投,就是核災與能源轉型的對決,12/18公投日,請投下「不同意」重啟核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