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臺書房】《扎根:人類義務宣言緒論》導讀
by 葉浩

 



導讀:

一本等候讀者以靈魂回應的著作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葉浩

 

一九四三年八月二十四日,英國南方肯特郡某個小鎮上有一女子心臟停止跳動,享年三十四,而根據驗屍報告,其死因為:在心智失常之下以拒絕進食的方式自殺。逝者是法國思想家西蒙.韋伊(Simone Weil),生前充滿傳奇,死因也從此成謎。九個月前她才為了加入法國抵抗運動而來到倫敦的「自由法國」(Free French)總部,四個月前確診罹患肺結核,卻不聽從醫囑正常飲食,反而執意與英吉利海峽對岸的祖國同胞共苦,不但每天食量不超過維琪法國政府所配給的一日額度,還夜以繼日地振筆疾書。

 

《扎根》一書是從韋伊的最後手稿編輯而成,於一九四九年正式出版。讀者可從文字當中感受到一種迫切感,且與「飢餓」有關,但那不是針對生理需求的回應,而是來自靈魂的根本需求。正如本書開宗明義地說道,人的身體與靈魂都有基本需求,必須獲得滿足,道理簡單如飢渴就必須飲食。但讓韋伊感到真正迫切的是,人們似乎總是忘了回應靈魂的根本需求,甚至以為那必須以生理需求的滿足作為前提,因此把後者當作首要之務。

 

本書基本上是一份關於「靈魂的需求」清單,以此為標題的第一部包括:秩序與自由、服從與責任、平等與等級、榮譽與懲罰、安全與風險、私有財產與公有財產、言論自由與真理。筆者在順序上做了微調並分為六組,因為每一組當中的兩種需求對許多人來說經常是彼此對立,但看在韋伊眼裡卻是互補,或說如果在適當的平衡之下能相輔相成。

 

相對於頗為抽象的第一部,分別以「拔根」和「扎根」為標題的第二部和第三部則扣緊法國的歷史脈絡,並以「如何為一個民族注入靈性的激勵?」作為思考的主軸。事實上,《扎根》也是韋伊欲提交給法國流亡政府的一份報告,包括了對於法國何以願意與敵人合作、最後甚至接受納粹控制的診斷,以及戰後法國應當如何重建的處方。

 

簡而言之,人們視為進步的現代文明,對韋伊來說其實是一個「失根」的病態世界。工人失業、農民失去土地,人與人彼此疏離甚至和自然環境、歷史傳統全都失去了連結,最後導致多數人精神上失去依據、道德上萎靡不振,甚至讓人把某些政客當作救世主來崇拜,到最後卻引發戰禍、生靈塗炭。於是,重新扎根成了一種時代之必要。不過,她也說道:

 

扎根或許是人類靈魂最重要亦最為人所忽視的需求。這是最難以定義的事物之一。當個人透過真實、活躍且自然地參與群體的存在,便有其根,這一群體生動地保存著某些過去的寶藏和未來的預感。

 

韋伊在本書後半提出了相當多的具體措施來讓法國重新扎根,包括了社會、政治、教育各方面的改革,琳瑯滿目,但目的不外是為了去除她認為的底下四個主要障礙:我們對於偉大的錯誤概念;正義感的衰落;我們對金錢的偶像崇拜;宗教啟示在我們身上的匱乏。

 

此處的「我們」指的當然是韋伊和祖國人的總稱。這不但反映了她的自身分認同,由此也可見《扎根》一書的撰寫本身就是她在個人層次的重新扎根。但本書的真正關切對象是人類整體,不是法國人;此外,人們最該去扎根的地方也不是國族或特定歷史傳統,而是上帝安排的宇宙秩序本身。

 

進一步解釋,首先,韋伊曾在幼年時因為看見沒襪子可穿的士兵而跟著拒穿襪子,甚至在得知他們吃不飽、穿不暖而拒絕有糖分的食物。學生時代,她積極參與政治運動,不但認同馬克思主義也相信工人革命,甚至有「紅色貞女」(vierge rouge)之稱。巴黎高師畢業之後開始在高中教哲學的期間,亦曾熱切地接待過托洛斯基(一九三三年),但隨後卻認定社會主義的倡議者似乎過於離地,根本不懂得工人的真正生活與感受,因此親自進入工廠去體驗工人生活長達一整年(一九三四一九三五)。雖然最後是以身心俱疲收場,但隔年隔年又跑去西班牙參加反法西斯抗爭。據此,我們可以說,韋伊其實是一個行動派,真正想要與之同苦的對象則一直是受苦受難的人,不分國籍或地域。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韋伊明顯隨親身體驗而改變的思想。一方面,工廠經驗讓她更加意識到了精神食糧對於付出勞力的工人之重要性,因此親自去開課教導工人閱讀古希臘文學,也讓她對「苦難」(affliction)有了更深的體會,理解到人們唯有在當中才能體會到十字架上的耶穌,才能放棄各種我執的想法並開始讓上帝親自帶領——換言之,磨難正是通往領會另一個更真實的世界,也就是真理或上帝本身之路。

 

另一方面,西班牙經驗也讓她意識到了軍事行動並非解決社會問題的良藥,尤其是在她的軍團處死一位神父與一位十五歲少年之後,良心的拷問最後將她跪下來向上帝禱告並領受了基督降臨的密契經驗。姑且不論她與基督的對話細節,這經驗讓她確信了柏拉圖式世界觀,也就是在我們的日常現實世界之外,有一個更加真實的領域,人類知覺感觀觸及不到。以她在本書的話說,那是一個「永恆的、普遍的、無條件的領域,有別於受條件所限的現實領域,那裡存在著不同的觀念,與人的靈魂最隱祕的部分相連」。

 

上述兩個從經驗當中萃取出來的想法,對韋伊來說就是宗教啟示。兩者的共同指向是:人的內心深處有上帝存放的一顆「純粹美善」之種子,人世間的苦難無法將它摧毀,反而可以開啟通往那永恆的彼岸之路,然而唯有病態、違反天性的人才想要苦難,所以不該等待或主動想去追求,只能在降臨那一刻不以任何的謊言或遁詞來自欺與逃避——換言之,當人們不受制於世俗價值觀把連結兩個世界的靈魂封閉起來的時候,就可能意外地領受到那裡傳來的訊息,理解到人類的永恆命運以及與各種關於靈魂所需的事物。

 

讀者想必已經察覺到了作者經常被稱為神祕主義者、先知或聖人的理由。撇開神祕的部分,至少這意味著任何讀者若在此刻就把通往那一個永恆世界(或說柏拉圖的「理型世界」)的門關上,那將無從進入韋伊的思想世界,更何況對她來說拒絕宗教啟示本身是一個重新扎根的障礙。

 

無論如何,讓我們先關上一扇誤解韋伊之門。《扎根》的副標題是「人類義務宣言緒論」,而「義務」(devoirduty)根據作者的界定就是源自那一個「超乎塵世之上」的真實領域並呼應著「人類的永恆命運」。事實上,本書也是為了挑戰法國天主教哲學家馬里旦(Jacque Maritain)在一九四二年出版的《人權與自然法》而寫。馬里旦是當代最重要的自然法學者之一,對法國流亡政府相關人士有重大影響力,二戰之後更擔任了法國駐梵蒂岡大使以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法國代表,不僅讓教宗保祿六世稱為「導師」與「聖人」,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草擬《世界人權宣言》期間也多次主持會議並做出發言,對與會人士有決定性的影響。

 

韋伊和馬里旦的主要爭議圍繞在「權利」(droitright)的根本屬性,及其與義務的關係,而究其根源則在於人的神聖性之上。首先,韋伊從人類身上具有一個超越此世的永恆命運之事實,推出一項人人當盡的義務:那就是尊重。然而她強調「此一義務的中介,只能是人類在世的需求」。借用柏拉圖的語言來說或許比較好懂,正如椅子的理型雖然絕對完美,但卻只能在我們的時空當中才能成為實在,根植於永恆世界的「尊重」就是一個理型,而實現它的方式就是在人世間採取具體的作為來表達對人的尊重,尤其是以能滿足人類根本需求的實際作法與行動,才能履行此一義務。也因此韋伊才說,尊重只能以「間接」的方式才能實踐。

 

然而,權利卻不是如此。根據韋伊的理解,權利是一種源自人與人彼此約定而產生的人為觀念,不但可隨立約者的意願而改變,在性質上更是屬於一種交易。換言之,權利乃有條件的要求,且不穩固,一但人們不願意遵守約定了,就失去了規範力量。甚至,韋伊進一步說,當人們援引權利說時,都是為了向人爭取或索求,而非意圖給予或付出;此外,正如擁有言論自由的人不一定會拿這權利來說真話,且投票權也曾經讓希特勒取得政權,權利的行使不能保證通往好的後果,然而義務本身即是一種善,因此履行義務從不會在道德上或政治上出錯。猶記上面提及扎根的障礙包括了對金錢的偶像崇拜以及正義感的衰弱,想單憑人權來重建法國,對韋伊來說等同進一步強化藏在權利論述背後那將人連根拔起的商業邏輯和自利傾向,無異於向鬼拿藥單。

 

不意外,韋伊認定世界從法國大革命開始就走錯了方向,馬里旦卻想把這一條路走到底。但馬里旦在韋伊眼裡還犯了另外兩個錯誤。第一是他把人權奠基在「人的位格」(personnpersonality)之上。對韋伊來說,那等同將人的神聖性理解為與「神」無關的人格特質之上。真正讓人神聖的,不在於人的本身,不管那包不包括死後仍在的靈魂或人人身上背負的「上帝形象」,而是人心深處那一顆純粹美善的種子,它源自於上帝且連結了塵世與永恆,也引導人心走向那不屬於人世間一切(impersonnelleimpersonal),亦即嚮往神聖領域和上帝。

 

馬里旦的第二個錯則在於他主張權利優先於義務,且作為人類創造者的上帝,對人類有主權但沒道德義務。韋伊既反對不帶義務的權利說,也不認為這些概念可套用在上帝身上,更不認同馬里旦把上帝當羅馬皇帝來看待的理解。這說法當然也延續了上一個錯誤,把上帝將入人格當中(不管那是「天父」還是「萬王之王」),但上帝的神聖之處在於祂的神格,就是真美善的本身。更重要的是,那徹底弄錯了權利與義務的順序,不論是因果關係上或道德上。

 

對韋伊來說,馬里旦的錯誤更加凸顯了真理的重要性,也印證了言論自由不一定讓人通往真理,以及一位作者的社會責任。鑑於這一切都是先後順序、輕重緩急的問題,韋伊想強調的等級皆序也因此更有道理,畢竟,正確的秩序也就是真理。這正是《扎根》一書的主旨。不願意正視那一個永恆領域或該領域和人類生活世界應有的關係與次序,代價將是陷入一個分不清楚權利與義務的思想混亂狀態,也會讓人淪為只看重肉身,讓靈魂淪為一種關於人類性格或精神的修辭。

 

雖然韋伊未能活到親眼見識《世界人權宣言》定稿及其後續發展,但她堅持後天下之樂而樂所寫下的這本「人類義務宣言」,可謂是先天下之憂而憂之作。韋伊的確是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的高中同學,也和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羅莎.盧森堡(Rosa Luxemburg)一樣是猶太女思想家,且和刺殺希特勒失敗的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或已受封為聖人的艾蒂特.史坦茵(Edith Stein)都是獨樹一幟的基督徒哲學家,但她更是《扎根》一書的作者。在這個人人皆能以權利之名來進行各種索求或卸責的喧囂世界中,幾乎沒有什麼東西逃得過商業邏輯之際,閱讀本書似乎比韋伊當年的迫切更加迫切。

這是一本叩問靈魂的書,也唯有以靈魂來回應才算是相稱。


本文出自:《扎根:人類義務宣言緒論》,臺灣商務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