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柯文哲臉書) |
〔採訪/黨一馨〕假若你受了委屈,會轉汙點證人嗎?黃帝穎表示,證人保護法提供很高的誘因,「尤其 第一線在執行的公務員,他假若有接受到上級的指示,很多情況他如果不講,外界無從查察,所以,截圖公開只是第一步,只是讓大家知道,不是我決定的,再來,就是,下一步法律上我要不要自保?」
「如果公務員之後到北檢去問的時候,他的律師,可能就會給他這樣一個(建議),因為我們辦刑案的時候,我們會跟當事人講,你可能要把後面的和盤托出,對你才會有好處。」
「We can help!請市府團隊看過來肝基會 好心肝都已經準備好很久 想要幫市府的忙」這份BEN轉傳訊息的流出,如同震撼彈,在汙點證人部分,是有說服力的證據嗎?
對此,黃帝穎表示,「今天公務員會把它截圖,流出來,由議員去公開,很大的意義在保護自己,就是說,我今天不會是我一個股長、或我一個基層公務員,可以拿上千劑的疫苗去給好心肝做公關,我今天不會做這件事,我不太可能有這樣的權力做這件事情。所以後來出事了,被法辦了,不是我的決策啊,所以我把這個截圖拿出來,表達不是我自己的意思。」
你憋著不講外界就無從查察
黃帝穎分析兩種不同的狀況:「如果在犯罪責任上面而言,就算他沒有轉汙點證人,對公務員而言,我就不認識BEN,我就不認識許金川,我幹麻對他好?當然是上面的意思,那,假若是這個情節,他會變成共犯,但他的責任會減輕,究責上面罪責會減輕,這個是他沒轉汙點證人的情況。」
「依照貪汙治罪條例,是5年以上重罪,那假若高層指示我做了這件事情,我今天如果遇到北檢來偵查,那我說,我要申請證人保護法第14條,希望檢察官同意我轉汙點證人,我要指出說我在過程裡面有哪些長官,有下過什麼指示,這個時候就可以往後再追,轉汙點證人在證人保護法的第14條是說,它可以減免刑責,依法律規定是一定可以獲得這樣的優惠,甚至,可以到免刑。」
黃帝穎表示,證人保護法提供很高的誘因,「尤其 第一線在執行的公務員,他假若有接受到上級的指示,很多情況他如果不講,外界無從查察,所以,截圖公開只是第一步,只是讓大家知道,不是我決定的,再來,就是,下一步法律上我要不要自保?」
「如果公務員之後到北檢去問的時候,他的律師,可能就會給他這樣一個(建議),因為我們辦刑案的時候,我們會跟當事人講,你可能要把後面的和盤托出,對你才會有好處。」
假若監院辦陳時中不辦這個就自相矛盾
黃帝穎表示,司法在偵辦的時候,也會參考媒體報導出來的結果,「尤其是議員提出的資料,議員或台北市的行政調查報告,這種半官方性質的文書,都會是他們參考的範圍。」
「現階段之所以沒看到很大的動作,是因為防疫期間各級檢察署,除了有急迫必要性的案件,會急速偵辦之外,它其他的案子都有緩辦的情況。」
問:監察院可以介入彈劾調查嗎?
黃帝穎表示,「其實應該是可以的,因為公務員的違失範圍很廣,這個案子已經涉及到刑事責任了,一般不見得涉及刑案,公務員違法或失職,監察院都是可以調查糾正彈劾的,如果都擺著沒動社會恐怕也會有一些非議。」
另外,黃帝穎也指出,假若,比較嚴重的情節你不辦,反而要去辦沒有違反刑法的陳時中,那監察院這邊的角色就是非常自我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