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位你信哪一個?陳時中回擊:524之後,記者會也講過很多次,雙北就針對一到三類,這才是重點

(圖片來源:台北市政府)


〔編輯/黨一馨〕柯市長這種去脈絡式的解釋,真的當大家都失憶了,我們都清楚記得524之後的「一苗拿求」,該說的訊息不說/不重要的一直說,符合說謊的定義嗎?柯文哲今(10)日則拿出疾管署4月21日公文內容反擊,指中央曾表示若評估疫苗無法於效期內用畢,可在轄區內衛生局人員協助下,將疫苗配送至其他合約醫院、非合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


沒標時間想要隱匿什麼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記者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我再把它澄清一下,在台北市早上有個記者會,說明配發到合約院所等等,是我們4月14號、4月21號的發文所規定,第一個它沒有把時間標出來。」


陳時中進而說明當時脈絡,「那個時候在疫苗大家都不太願意打所做的一個會議,合約醫院的COVID-19疫苗庫存量過多,評估無法在效期內用畢,為使疫苗有效運用,可在轄區衛生局協助下,將疫苗配送至其他的合約醫院,非合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需用者盡速使用。」


就算4月公文的調度也是以一次為限!


「這裡面當然包括怎麼樣來調度的時候,以一次為限,這個是在4月14號開的會議,4月21號所規定,所發出來的通知。這裡面重要就是說,庫存量過多,無法於效期內用畢,清查這一批發到外面的,事實上效期是到8月,所以事實上也沒有這個情況。」


陳時中表示,但重點不在這裡,大家還記得嗎?5月24號以後,一苗拿求,「我們的規定,因為疫苗的需求大增,所以我們在會議就決定,提供第一類到第三類。我們在5月24號,其實我們在記者會也講過很多次,雙北就針對第一類到第三類的人員,來施打。」


「所以重點在這次的事件裡面,施打的對象,是不是第一類到第三類,我想這才是比較大的一個重點。」


大家看這邊


「下禮拜開始就124萬劑,有相關的一些優先對象群,等於是一到六類,我們就直接一次就開放了,剩下第七類針對來造冊,那我們再來審核一些名單相關的合適性,疫苗的一個供應。」



輪到我就去打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