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應無期限——評民團質疑促轉會將成為萬年機關
by 黃俊倫

 



報載,促轉會原訂存續期限將於今年5月底屆滿,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鄭運鵬於3月16日在立院質詢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時,呼籲促轉會應轉型並延長任期,蘇貞昌院長於答詢時表示贊同,民間團體「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以下簡稱真促會)對蘇揆與鄭運鵬委員2人答詢則以聲明提出5點質疑 ,認為「2人誤解促轉條例立法精神、轉型正義應該速戰速決」、「2人有意讓促轉會成為萬年機關,成員無人可以課責」、「2人不了解促轉會核心任務在於『促進最大規模的真誠溝通、傾聽和理解』、將長期事務性工作也納入促轉會職責範圍」、並認為「2人不了解促轉會運作實況,不知道促轉會議程緩慢且自我限縮,且有官僚化與疊床架屋的情況」,最後則質問民進黨政府如何看待轉型正義。


行政院的羅秉成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在針對蘇揆的答詢發言進行補充說明後,真促會旋即又於3月18日在其官網發布新的聲明,分從「促轉會作為獨立機關是否需經國會行使同意權以延任」、「台灣轉型正義是否較其所列舉的智利、南非及哥倫比亞等國複雜」,以及「促轉會本務未了卻要被賦予更多新任務」這3點切入加以詰難,並質疑促轉會是否已經淪為研究案的發包機關 。


真促會2篇聲明看似洋洋灑灑,在促轉會的機關性質及國會同意權方面的質疑也確實有其理據,但就轉型正義需時長短、台灣轉型正義目前的障礙及促轉會在轉型正義的任務有極大誤會,且所舉外國案例有迎合其論調而刻意揀選的情況,身為也對歷史及轉型正義問題有些理解的人,眼見真促會號稱設立已14年,但對轉型正義的理解仍有相當疏漏,筆者實難對此視而不見,希望能夠藉本文拋磚引玉。


首先是轉型正義需時長短的問題。


真促會於第1篇5點聲明中強調「世界各國轉型正義機構都採速戰速決,智利兩年、南非三年、瓜底(地)馬拉兩年」,顯有以偏概全之虞。


實際上歐洲有轉型正義經驗、目前仍在持續進行轉型正義的國家,不乏因自身歷史經驗及所需處理問題規模而將轉型正義相關機關常設化的案例。例如德國聯邦政府為處理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東德)國家安全部 (Stasi,以下依其縮寫音譯簡稱「史塔西」)而成立的「史塔西檔案管理局」(BsTU) ,因為史塔西在東德存續時針對其國民建檔鉅細靡遺兼無孔不入,活動最盛時粗估少則50萬名、多至200萬名職員及線民為其工作,在東德民主化時史塔西官員們的滅證潮中所搶救下來的檔案文件數量有9億份之譜,所以自1990年東西德合併後,由前東德的人權牧師約哈希姆.高克受德國聯邦政府之託擔任史塔西檔案特別管理官、開始有史塔西檔案管理局的雛型,並在1992年透過聯邦議會立法正式成立該管理局以後,至今該管理局已存續達31年,且仍將繼續運作下去 。


或如波蘭轉型正義的重要機關「國家記憶研究院」 (IPN,以下以此一縮寫簡稱),該研究院在波蘭國會於1998年年底完成組織法立法後,於2000年7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其前身可上溯至1945年波蘭共黨政權所成立的對納粹犯罪調查機構、以及1991年將業務範圍擴及波蘭共黨政權時代後所改組而成的「對波蘭國家犯罪起訴主委員會」( Main Commission for the Prosecution of Crimes against the Polish Nation)。機能上,IPN兼具研究、檔案管理及資料公開、告發犯罪者及教育活動等功能,目前的研究業務主要聚焦在波共政權初期至1956年為止對反蘇反共運動的壓制與迫害、波蘭第二共和國滅亡後到去共產化前與週邊各民族的關係、戰爭-佔領與波蘭地下抵抗運動,以及波共政權時代的農民處境等領域。


所以,世界各國轉型正義機關是否真如真促會所說,一概都是速戰速決模式?並不盡然。


第二個問題,台灣目前轉型正義的障礙真的有比真促會第2篇聲明中的智利、南非及哥倫比亞等國輕微嗎?


台灣轉型正義問題複雜的根源在於台灣歷史處境的特殊性。以世界史的尺度來講,很少有一個國家(此處指涉的是country,而非主權國家或國族)的情況如同台灣般,是在未經住民自決認許的情況下,囿於當時的國際政治格局等因素而被迫與本質上是流亡遷佔政權的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嵌合於一的,而且此一流亡遷佔政權不僅是黨國一體、也兼具內部殖民的性質,一邊宣稱受其統治的台灣人是其同胞,一邊卻對台灣人課徵各種苛捐雜稅以維持其全中國中央政府的龐大形制,並對台灣人自其於1945年依據東京盟軍總部一般命令開始軍事佔領後,旋即於228事件與其後的清鄉中,展開對台灣傷害程度不下卡廷大屠殺之於波蘭的菁英清洗,之後的白色恐怖也波及到反對國民黨乃至於中華民國體制、但不信仰共產主義的台灣人。


更嚴重的問題是,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在遷佔台灣後,歷經40多年的時間,在民主化伊始後已經發展出一套宛如八爪章魚般控制整個社會的體制,從軍公教長期受黨國思想浸淫、與現代民主法治國應有觀念相去仍遠,透過警總、調查局、警政系統及公家機關人二室等機制打造出一套至今規模尚未完全解明的對內監控情蒐體制,長期對媒體進行言論審查、壓制反對派媒體,並將媒體意識型態與其統治意識形態同調化,再到黨營事業對台灣產業部門的影響等等,盤根錯節程度大概只有目前尚存的幾個系出列寧主義同門的共產主義黨國堪與一比。


另外,由於中華民國執政當局在戒嚴時代與民主化初期曾多次有計畫性且有規模的銷毀與228-清鄉及白色恐怖有關的各種檔案,因此相關檔案保存的完整度遠遜於東德史塔西或蘇聯國安會,也為追查從228-清鄉及白色恐怖時代以至於民主化前的各項反人權罪及政治迫害事件增加相當的難度,波蘭可以將卡廷大屠殺的指令結構、受害名單及受害時間地點等等的相關情狀,透過該國政府所取得的前蘇聯檔案一一重建,但台灣到現在光是228-清鄉的調查仍有相當多不明之處,不只一般人,連當時各界許多遇害精英的下令者及作案者、死亡時間地點、遇害方式與遺骸去向都仍是謎團,更遑論開出具體被害者名單,連官方報告書都只能給出遇害人數的估計值,而且未來是否能突破此般迷霧尚在未定之天,請問這樣的轉型正義困難度難道不是舉世無匹?


綜上,因此筆者實在難以同意真促會拿南非與智利等國的轉型正義障礙與台灣相比、彷彿台灣的問題比較輕微的說法。


第三個問題是真促會對促轉會在轉型正義中核心任務的理解。


如前所述,真促會認為促轉會的目的在於「促進最大規模的真誠溝通、傾聽和理解」,但誠如真促會最喜歡舉例的國家之一—南非在轉型正義的具體實況所顯示的,即便是轉型正義對加害者處遇最寬鬆的南非,加害者獲得被害者寬宥的前提在於對過去自身罪行已有充分坦承及認知,問題是台灣現況很明顯連作為轉型正義最低標的南非的水準都作不到,沒有在對真相充分解明的情況下使加害者誠心為此懺悔,所謂的真誠溝通、傾聽與理解都會淪為「差不多先生」式的和稀泥,將其規模最大化後,更會淪為理盲濫情的寬恕大秀。這樣的真促會打著轉型正義的旗號,但主張內涵真的有達到轉型正義應有的低標嗎?令人質疑!


綜上,依筆者管見,筆者認為目前促轉會在運作上及國會監督上確實存在問題,但解決促轉會問題、並考量到台灣現有問題結構及促轉會應有機能的解方,應該是使其如同波蘭國家記憶研究院或德國史塔西檔案管理局般常設化,其主委及委員如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其他獨立機關般,經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通過人事同意權後任命,重新設定其職權與機能目標,給予符合其職權與機能目標所需的編制人力及預算等獨立機關所需的一切資源,並使國會有對其監督的合理法源,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專欄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報臺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社立場。)


作者:黃俊倫

1980年代出生,台灣人,成長於民主化的台灣,知識界的雜食動物,平時觀察政經社會及國際等議題、也慢慢建構出屬於自己的世界觀與對各項議題的觀點,目前正在磨練「更精鍊地用自己的文字將觀察後的想法與觀點表達出來」的技藝,同時一邊工作、一邊為了獲取各種資格身份而努力,以努力不讓自己變得平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