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李眉蓁碩士論文抄襲風波談政治人物的誠信
by 沈榮欽



《鏡週刊》報導李眉蓁2008年的碩論有96%的頁數,抄襲自8年前雷政儒的碩論《兩岸經貿互動與台商投資之演變分析》,而李眉蓁的指導教授是時任中山大陸所所長的林德昌,口試委員則包括東華大學副校長朱景鵬與政大國關中心趙甦成,其中朱景鵬曾任花蓮縣副縣長、馬英九政府的研考會主委、國民黨指定中常委等職。

擔任高雄市長的能力與碩士論文寫作並無關聯,不過本案事關李眉蓁的學術誠信,更重要的是可能成為揭開台灣政界與商界人士「洗學歷」陋習的關鍵。

不少國家行政立法部門均有大儒參與,且不說國科會這類固定由學界人士擔任的職位,過去例如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朱棣文,就曾經擔任歐巴馬時期的美國能源部長。即使在我寫作的當下,社會學者Manuel Castells最近從美國學界返回西班牙擔任內閣大臣,而英國國會議員Matt Ridley更是我最喜愛的作者之一;但是學術與政治畢竟是兩種不同的專業。

所謂的政治需要區分行政與立法,行政首長需要領導能力,而立法則更需要專業知識。例如柯文哲在國會大選前宣稱「我要大鬧國會了」、「蔡壁如進立院,柯建銘就難過了」,但是從柯文哲選前宣稱要成立「影子內閣」,就知道他對台灣國會運作無知到令人驚異的程度,而蔡壁如和柯文哲一樣志高才疏,果然進立院後除了造謠鬥爭,實際的立法與質詢表現,皆可謂慘不忍睹。



行政首長雖然也需要專業行政知識,但是更多時候需要的是組織領導、決策執行與調和鼎鼐的能力;過去曾有美國總統表態,相比國會議員,州長或許更適合出任總統,多少說明兩者需要知識與能力的差異。

李眉蓁的碩士論文,與其擔任高雄市長的能力,自然關聯性不高,但是她抄襲的程度,已經嚴重破壞誠信,無論我們對政治人物的誠信要求有多低,李眉蓁的做法,已經足以達成醜聞、令人喪失對其信任的程度了。

李眉蓁將本人的碩論設定為「校內外均不公開」,是《鏡週刊》接獲爆料,到國家圖書館比對才揭露真相。隨著資訊總量成幾何級數增加,論文抄襲的數量也隨著數位化變得更加容易,改善的方法也不難,plagiarism checker的軟體或網站已經發展得相當成熟,教育部只要將所有的博碩士論文電子檔納入plagiarism checker,日後便可以由資訊系統提出早期預警,再由指導教授與所方加以注意回覆即可,不知為何教育部至今毫無動靜?

真正該擔憂的問題是台灣學界與政界或商界兩棲等利益交換所形成的利益共同體,這種現象所在多有,特別是在像「中國大陸研究」這種因為歷史因素而成為早期黨國特權集團的專屬領域,尤其容易藏污納垢。如今李眉蓁的碩論抄襲事件,或許掀開了潘多拉的盒子,讓我們得以繼續挖掘這些和考監兩院一樣的歷史殘骸,對於現實的扭曲與傷害,說明我們對於改變人人皆知的特權結構,是多麼的渺小與無力。

作者:沈榮欽

感謝作者授權《報臺》轉載,原文請參考沈榮欽教授的臉書。作者為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專長為策略管理與組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