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國安五法還要被抹黑?
by 曾韋禎

民進黨為了防範中國滲透台灣,在這屆立法院內,完成國安五法。從圖表可看到,國安五法從政院版草案、最具代表性委員版草案提出後,距離完成三讀,往往超過一年。



這是為什麼?因為修法不是吃滷肉飯,說修就修,那是希特勒才能這樣做。修法必須衡量種種因素後,慢慢去調整、協商、說服,才能不斷推進。

國安五法即便目標、方向都比較明確,範圍也不大,但還是有很多歧見、阻礙要去化解。

例如最早完成的「國家機密保護法」,涉及馬政府官員卸任前自行縮短出境管制期,擬改為只能延長、不得縮減;但又遇到吳敦義多次申請赴中被否決,讓修法遭遇國民黨強烈的抵抗。

刑法涉及法務部抗拒修正根本大法,又要如何將中國放進去且降低政治爭議;不但討論很久,期間還被國民黨退回程序委員會十餘次;最後才想出兩全其美,連國民黨都無法反駁的條文。

政治性協議是唯一迅速完成修法的。那也是因為之前在處理公投法時,曾經有過類似的構想,加上習近平提出兩制台灣方案後,國民黨紛紛表態要簽和平協議,才得以迅速推動。

國家安全法規定,只要涉及共諜案判決有罪定讞,全數剝奪並繳回退休俸;這歷經保守的考試院堅持要有比例原則,是民進黨堅持比例原則適用在衡量刑責;退休金這部分都叛國確定了,何來比例原則?

禁止退將赴中的這條,大家的看法差異最大,其實早在2016年11月吳斯懷等去中國就開始討論;這還牽涉到遷徙、言論自由、保障私有財產等爭議,行政機關有無處分權限。所以最晚完成修法。

而各版本的代理人法草案是天差地遠,怎麼可能只提出不到幾個月,就要立法院不經討論,直接完成三讀?

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右)7月9日表示,境外勢力代理人登記法草案是維護民主政體的重要作法,假設是境外政治勢力在台活動的代理人,就應揭露金流從哪來、背後是誰指使,只是要求揭露,不會對合法行為做出任何裁罰。圖片來源:中央社

更何況這會期最重要的任務是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任何稍有責任感的執政黨,一定要以總預算為優先。時代力量在乎過總預算嗎?沒有,他們只會拿總預算案來政治勒索;例如一面喊刪除所有核四預算,又一面要台電繼續編列核四補償金。就算總預算過不了,時代力量也不在乎;因為他們只需要政治聲量,所以不就有很多黃國昌網軍開始運作支持韓國瑜了!

依目前各版本的代理人法草案的高度歧異性,本來就不可能在短短幾個月內完成修法;能在一兩年內完成,都是很驚人的速度了。

結果要因為有些完全不管台灣死活的人在那邊做秀嘶喊,就要抹黑盡力完成國安五法的民進黨,是故意不處理代理人法?

那台灣還需要民主嗎?回到戒嚴時期不更大快人心?

作者:曾韋禎

980年生於嘉義,臺北大學統計系畢業。因對臺灣歷史、文化之高度興趣,轉而就讀臺灣師大歷史研究所。曾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擔任「綠島人權紀念園區綠洲山莊(八卦樓)文史資料調查研究」專案助理。自2008年5月20日起擔任《自由時報》記者十一年,主跑立法院。現為自由作家。曾與許建榮合著《馬經:你想像不到的馬英九》(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