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中保台有法(1)—— 國安五法淺析
by 柳橙



最近有一段引起網路熱議的發言,是廖達琪在10月30日〈新台灣加油〉節目上稱︰「為什麼我們台灣看起來在走一個興旺路子,可是大家這麼擔心中國來吸引我們年輕人,什麼用2800用什麼的,那你怕什麼呢?如果台灣的未來這麼光明,你還當心中國來這裡買台灣嗎 ?」。我相信這段話,正代表了泛藍陣營對當前執政黨抗中保台論述的一項指標性回應:如果蔡英文政府如果真的執政這麼棒,比我們國民黨執政的時候還好,何必害怕中國?所以抗中保台論述只是在操弄亡國感,用來掩蓋執政上的不利。



然而,廖達琪的發言,卻明顯淡化中國政府長期以來惡意針對台灣,試圖壓縮我國際空間的事實。光是今年就連續發生三件在國際場合的重要大事,分別是2月中國干預我國出席在中國北京舉行流感疫苗選株會議、5月中國蠻橫阻撓我國出席 WHA,甚至偽稱臺灣缺席WHA並不會造成國際防疫缺口、9月更先後惡意挖角我國友邦所羅門和吉里巴斯。這些打壓我國際空間的惡行,絕非因為蔡英文政府執政才出現,即使是言必稱92共識的馬英九政府時期,中國打壓行為也從未停止

再加上,已有學者如沈伯洋指出,以新型態的戰爭—資訊戰的戰爭情勢標準,台灣已經進入了準戰爭狀態(詳見:今周刊) ,中國正透過各種管道,散播特定的訊息,試圖造成台灣社會混亂及對立,甚至影響選民投票。在去年的九合一大選,就出現特定政黨的候選人因接受中國資金,遭檢調移送的情況(詳見:芋傳媒自由時報)。

種種跡象都顯示,中國對台統戰早已無孔不入。檯面上,中國官方透過外交途徑打壓台灣的國際空間,矮化台灣的主權地位,檯面下,則透過代理人進行紅色滲透,營造出造成凡事都要倚靠中國、靠中國就能發大財、萬事OK的假象。如果這個時候,還有人認為只要我們不主動觸怒中國,自己好好做,自然一切都會變好,與其說這種想法是天真,不如說是無知又脫離現實,最終成為中國併吞台灣野心的幫兇。

上個會期,行政院和部份立法委員攜手合作,為因應這種新型態的統戰,希望透過修法來防範任何有意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拒絕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以下將回顧這幾個月來的被稱為「國安五法」的重要法律修正案。

國安五法是哪五法?


「國安五法」分別是今年5月7日三讀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5月31日三讀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三修正案」、6月19日三讀的「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7月3日三讀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下方用表格的方式來簡摘要一下這五項修正的內容。


綜合觀察這次國安五法的修正,其中主要在外患罪、國家機密保護、還有國家安全法的修正,具體將中國、香港、澳門或時其他境外敵對勢力和他們同路人都給納入規範和管制的範圍。這部份修法主要是為解決我們中國、香港和澳門之間,過去出於特殊的歷史因素,特別是中華民國憲法上仍承認所謂的「大陸地區」,我們很難直接在法律上把中國視為外國,而香港和澳門在「回歸」中國後,也陷入這個複雜的關係之中,這也是很多人一直主張要修憲的原因,但是礙於篇幅,無法過多著墨於領土與修憲等複雜的關係和緣由,但這次國安五法的修正,成功將中國、香港、澳門或其他境外敵對勢力和他們同路人,可視為「他國」進行處理。

此次修法的另一個重點,是提高公務人員的忠誠義務要求,對於中國這種專制且對台灣有侵略野心的國家,我們不可能允許一個人宣示要效忠中華民國和台灣,享受這邊的資源和自由民主,一邊卻跑去向中共輸誠,甚至為虎作倀,反過來幫助中國滲透台灣,必須嚴格遏止這樣的行為。但我們是法治國家,所有的政府行為都要有法律依據,因此要制定法律作為規範的依據,有了法律依據之後,政府才可能去要求公務人員、依法執法,這也是國安五法的法律修正之所以應被嚴肅看待、應該被看重的原因。

以上是國安五法的簡單介紹,接下來筆者會持續介紹抗中保台的重要法律修正或增訂。
(未完,待續......)

作者簡介︰

柳橙,清大科法所畢業,曾和所有法律人一樣專注於國考,現在只想要顧太太和兩隻狗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