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月5日起禁止蒙面示威



(報臺編輯4日綜合報導)香港當局自5日零時起實施「禁蒙面」法,違者最高可監禁1年,或處以港幣25000元的罰款,警務人員則不受限制。這項法令明顯是針對「反送中」示威者而來。

「禁止蒙面規例」形同「準戒嚴」,立法建議包括:警務人員在「任何公眾地方」發現任何人使用蒙面物品,若他們拒絕讓員警核實身分,就可以被認定是犯法,可被處以港幣1萬元並監禁6個月。

根據曾長期派駐中國的記者分析,禁止蒙面不是最需要擔心的事,「緊急法才是要害,自此,港府可以為所欲為,緊急狀態、戒嚴等,都可以先斬後奏。」(詳見:說中國

香港即將在午夜零時施行《禁蒙面法》,但反送中抗爭在入夜後仍持續進行,晚間近10點時元朗地區傳出1名男學生左大腿遭警方射擊實彈,現場還遺留彈殼,該名男學生目前已經送醫。(詳見: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936730

蔡英文總統高度關切香港方面的情勢。總統府重申,港府的當務之急是誠意與香港人民對話,具體回應港人渴求自由民主的心聲,而不是進一步限制港人的自由。回顧歷史,民主的洪流從未受強制力量所阻止,強化壓制手段,只會升高衝突的潛勢。香港政府應該審慎思考,唯有對話與溝通,才能讓社會真正復歸平靜。

執政黨方面,副秘書長林飛帆譴責北京和港府,以動用緊急法手段,限縮人民集會自由,迴避與香港人民真誠對話。

圖片來源:民主進步黨


林飛帆進一步表示:「北京已經在10月1日國慶閱兵,充分展現其對外擴張的威權意圖,同時又在香港動用武警,進行另一場血腥閱兵,都在在顯示中國極權本質。我們正告北京與港府,暴力不足以解決問題,更無法取信於國際社會。」

針對香港未來的發展,如果香港人民需要人道協助,民進黨將會以提供實質協助為原則,即刻與民間團體、行政與立法部門展開協調和討論。

四分鐘《禁蒙面法》+《緊急法》 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