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第二次環評審查會前--身為未來宜蘭高鐵站旁居民的心聲
by 孫博萮

 



7/5 我們「又一次」挺過「世界末日」,但,「宜蘭經驗」的「末日」不是「預言」,而是現在進行式。包括在同一天,童玩節開幕,因涉貪一審被判有罪而遭停職的林姿妙還在拋拋走、大辣辣地出現在舞台上當貴賓,實在很侮辱宜蘭人。

 

「西部有、東部也要有」=區域平衡?

 

許多民代喜歡用這個話術來「情勒」,彷彿西部有高鐵、東部也要有才「公平」、東部才會有「出脫」,不然就是同樣有繳稅卻「被當二等公民」,然事實卻是邏輯死亡。

 

交通僅是區域平衡的一環,且有多種措施可以達成,而非僅只有「高鐵」一項指標;以在地居民或甚至觀光客觀點,「人行空間」的完善性、「大眾運輸」的便利性,都是遠高於城際移動的重要性、提升區域發展性的重點指標,甚至「Youbike」的設置與否,都比一處有無高鐵來得更關鍵,但政府寧捨一年可能「僅需」7,500 萬的營運成本,而強就短短 60 公里上看 4,000 億(且有持續暴增的可能)的高鐵建設費用,而範圍仍然不確定的高鐵特定區光是規畫階段的委辦費用就近億,還不包括未來整個特定區包括土地取得(區段徵收)、公共工程建設等實質開發經費,面對當今各種原物料人力成本飛升等未知的變數,稱高鐵延伸宜蘭計畫為「錢坑建設」絕不為過。

 

中央與地方聯手出賣宜蘭

 

往昔宜蘭人所驕傲的「宜蘭經驗」近八年來失速崩壞,高鐵延伸宜蘭計畫更是超速加速器,藍綠白首長民代同聲喝彩高呼支持,一舉碎裂宜蘭在公眾溝通與公共議題討論的可能性。


許多宜蘭人眼中「生活機能不便」的縣政特區,因其低密度住宅的社區規畫,讓幼時在民生社區長大的筆者一見傾心,自 2010 公司派駐、2014 開店、到 2019 移居,筆者與縣政中心的緣分已有十多年,因此,當高鐵延伸宜蘭決定將車站設在縣政特區時,筆者心中的「小確幸」一夕瓦解;可預見無論是施工階段或營運階段,無論是周邊交通、噪音、震動、視野景觀衝擊,將對縣政特區精心營造的生活品質造成無可恢復的永久性破壞。


但面對這些必然的衝擊,從中央到地方,尤其是開發單位,沒有任何一場公開會議是針對縣政特區、乃至高鐵車站預定地的周遭居民所召開,沒有仔細與在地居民說明、溝通將面臨的生活環境風險為何、直面聆聽在地者的聲音,只能被動被迫接受「既定事實」;因此在各個能夠發表反對高鐵的場合,筆者寧捨其他身分、暫且先不討論對環境面、生態面的影響,僅以身為縣政特區居民一次次表達自己是政策暴力的「受害者」,而非(你以為的)「受益者」;對於自己居住品質將遭受永久性質變,我的未來卻僅僅是你會議程序裡過場的三分鐘,總讓筆者感到萬般無奈且無力;而這樣的無奈與無力,也同時在許多宜蘭人心中蔓延。


然而這一切,從中央到地方首長民代不分顏色,幾乎無人願意登高一呼出面踩一下煞車,不但「反對聲音」被支持者淹沒,甚至還會「組團」對環評會表達「支(施)持(壓)」,在地居住權被聯手無情出賣,加速摧毀「宜蘭經驗」。

無視環評初審結論要求便倉促補件

根據 2025 年 5 月 5 日「高鐵延伸宜蘭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專案小組初審會議紀錄第 13 點,環評委員明確指示:「加強與沿線居民等利害關係人或團體之溝通作業」,然而,7 月 9 日就要召開第二次初審會議,這兩個月間,除了一次閉門拜會宜蘭縣議會跟「出席」吳宗憲立委於礁溪召開的說明會外,開發單位主動與「沿線居民等利害關係人或團體」進行的「溝通作業」為零,這已完全違背前次初審會議之結論。


開發單位洋洋灑灑條列出過往舉行的說明會、公聽會、「配合出席」、「官方式拜訪」的期程,不但其實幾年下來根本沒幾場,且更是凸顯開發單位歷來與利害關係人及團體溝通所繳交的白卷,更甭提 5 月下旬不開放媒體採訪的拜會宜蘭縣議會,開發單位回應「加強地方溝通說明」的做法竟是「無論是中央或地方民意代表有召開說明會與鄉親溝通需求,鐵道局均會全力配合」,將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的責任往外推得一乾二凈。

 

在開發單位 7 月 9 日環評資料「綜合討論意見及處理說明」部分,筆者整理出包括立委陳俊宇與至少有五位環評委員明確提出要求開發單位應強化與利害關係人的溝通,然開發單位僅反覆複製貼上「回應地方民意,不限於加開說明會方式,已私下多次至地方進行回應說明,並將持續與地方民眾溝通,後續綜合規劃內容核定後乃至設計階段及用地徵收階段,皆將至地方召開多場說明會,依據不同民眾擔憂的事項進行說明,以持續回應地方民眾的意見」,卻無實質動作,且在選址及環評階段即已無視民意的開發單位,待設計及用地徵收階段木已成舟,又如何期待屆時會誠心回應民眾的擔憂?


針對筆者在環評初審會上表達「高鐵延伸宜蘭」、「台鐵高架化」、「高鐵特定區」應依環評法第 15 條:「同一場所有二個以上之開發行為同時實施者的開發,得合併進行評估」的主張,開發單位回覆說「僅於部分路段相近,並未位於同一場所,其各自開發範圍及路權權屬於各自所屬單位,因此非適用於此條文」,筆者想追問,縣政中心台鐵已雖已完成高架化,然「高鐵車站」及「維修機廠」與「高鐵特定區」就是即將先後發生在這個區域的開發行為,豈能說不屬「同一場所」?


開發單為另回覆「區內挖填平衡後有餘土需外運,經評估土方運輸重疊期程於 117 年 11 月~120 年 1 月,主要本計畫僅與宜蘭鐵路高架化之運輸路線於附近臺 9 線有重疊,經疊加其影響進行評估後,加成後交通服務水準仍可維持原服務水準(D 級以上)」這些文字雖空洞,但已然預告 2028 至 2031 年間,將至少有兩年多的時間,高鐵延伸線與台鐵高架化的工程期程會高度重疊(尚未評估與特定區工程的加總),整個宜蘭心臟地區將儼然成為巨型工地,但在開發單位的眼中卻是「人口密度低」、「受施工干擾的住戶不多」,致「預防及減輕對策」全然空白未列舉。

 

又,針對筆者於會中提問對沿線居民做 800 位一對一的訪談,是怎樣取樣?訪談哪些問題?開發單位「以『高鐵延伸宜蘭計畫』工程範圍之所在地區之當地民眾為本次抽樣調查之母體,從當地民眾(台北市南港區、新北市汐止區、平溪區、雙溪區及貢寮區,宜蘭縣頭城鎮、礁溪鄉、壯圍鄉及宜蘭市)抽取部分當地民眾,面訪 800 份有效問卷。在信心水準為 95%的情況下,抽樣誤差範圍為正負 3.46%」回覆是想騙人沒做過問卷嗎?


首先,「台北市南港區」、「新北市汐止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宜蘭縣頭城鎮、礁溪鄉、壯圍鄉、宜蘭市」等各區域居民面臨的問題或影響截然不同,自始不可一概而論,問卷中不但「計畫說明」僅寥寥數語(未滿 500 字),且題目僅「知道 / 不知道」、「支持 / 不支持」、「理由」、「關切事項」等非常粗淺,亦未完整揭露預算至少 4,000 億及主動提及對環境與地方可能造成之各類影響等以供作答民眾得以綜合分析利弊;此外,利害關係人僅設定「宜蘭大學」及「宜蘭科學園」,連縣政中心諸公部門員工、車站周邊居民都不在利害關係人之調查範圍,甚至與未來「宜蘭新站」僅一條中山路之隔的南津里里民竟完全無人受訪,還好意思自稱「信心水準為 95%」,有影是「騙人毋捌」。

「錢多就是拼建設」?

政府喜以「O年O千億」當作口號,展現對「地方建設」的支持,彷彿無需思考適當性,只要金額越高、就是對地方就越關照,然現行開發流程將所有開發與否的攻防壓力全部集中在環評會,讓環評委員獨自承受正反雙方的意見,可謂「陷環評於不義」,更遑論連(一定會可行的)可行性評估作文都略過的高鐵延伸宜蘭計畫,不會深入探討環島高快速鐵路所謂「六小時一日生活圈」之「需求性」究竟何在?(到底「誰」、「多少人」會「需要」六小時環台一周?),又這種「需求」的「迫切性」、「合理性」、「必要性」、「不可替代性」為何?同樣的預算,我們有沒有更低碳、更彈性、更符合區域韌性、更貼近在地需求的改善或提速(例如增加雪隧車輛管制、台鐵原線升級、規畫 Youbike、輕軌等縣內大眾運輸)的選擇、而將高鐵做為「窮盡一切努力」後的「最後手段」?

對「便利性」的追求,是工業化、現代化、文明化的指標之一,然,在「便利性」的背後,我們要「付出」、「犧牲」、「忍受」哪些與多少代價去換得?有哪些利弊得失?而我們的考量與取捨各是什麼?強推高鐵延伸宜蘭究竟是讓宜蘭「脫胎換骨」、還是「萬劫不復」?這不僅是價值判斷,更是身為一個現代公民,必須要深刻思索的。


作者:孫博萮
Gî-lân-lâng, Formosan, Pacific Islander

終止中(華民)國🇹🇼代管|台澎住民自決建國

台語人。母語流失 = 種族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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