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保障人權,不保障身為渣男不會被社會輿論檢討
by 張之豪

截自維基百科


有人對我說,王力宏是美國人,我不該用「回台灣」來形容他。


他當然是個美國人,而且利用了2000年以降,「中国民族主義」崛起的熱潮,投其所好,為自己賺進大把人民币的親中藝人。


我會用「回台灣」是因為,他畢竟是1995年在台灣出道,最初給他舞台的也是台灣。


他不見得認台灣是他生涯事業的「故鄉」,但我身為台灣人,我想用「回」這個動詞展現出台灣包容的高度。也就是「你不認我,但我可以認你」。


說真的,就算在美國,不說華語的人,沒幾人認識他。


以他目前被指控的行為,光是召妓一事,以他的朋友李云迪的前例來看,怕就要讓他被起訴,還被逐出同業公會,無限期封殺。


更不用說其他可能的「殺雞儆猴」的追殺手段。


報載他有三億財產,不知道幣值是台幣,美金,還是人民币。


不過,马云有373億美金的身價,而今現在他在哪?這鉅額財產又在誰的手上?


我很愛舉马云為例,因為他不僅是過去多年來,台灣親中人士最愛列舉的企業成功人士與案例,更因為,马云證明了一件事,在中国,沒有一樣財富是永恆的,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沒有一家公司是有保障的。


王力宏可以是真的召妓被關,但他也可以是任何理由被關,甚至不需要理由。


而再多的汶川賑災、鄭州賑災、「龍的傳人」、對中国政府如何諂媚,投其所好,事實就是,啥都沒用。人治的極權國家,是沒有標準的,你永遠不知道怎樣是踩到他的腳,怎樣不是,你永遠不知道今天順著摸了a的毛,恰巧這就是逆著剃了b的毛。然後,b就抄了你的家。


這就是為什麼,真正的井底之蛙,總是以為,只要對中国友善,跟他一起喊喊「我們都是中國人」,就會安全沒事,大家可以繼續悶聲發大財。


也有人回我,「所以你是說,民主自由保護渣男囉?」


沒錯,民主自由不只保護渣男,民主自由保護所有人,在法院證明你有罪以前,你都是無罪的,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基礎。


而若民事法庭判他要付多少贍養費,他就得付。


但他只會為他所應負的責任,被法院要求負責。


他不會為了莫須有的「劣質藝人」或任何基於要入罪於他的因素,而背負他不需要背負的,或是財產被沒收之類的。


簡單說,在民主法治的台灣,人有在道德上唾棄渣男的權利,但渣男的生命財產權利,均受到法律的裁罰與保障。


在中国,國家會追殺他,消費者也會追殺他。


在台灣,追殺他的,不會是國家,只有消費者。


消費者的懲罰也很溫和,就是拒絕消費,從而讓他30億的身家,不會變成31億而已。


如果他當初出道時就是主打「媽寶渣男偶像」的形象,或許今天就沒事了,因為沒有矛盾。就好像謝和弦,雖然也被罵,但,並沒有讓人訝異之處。但王力宏不是,所以他才要面對人設崩壞的問題。


台灣保障人權,不保障身為渣男不會被社會輿論檢討。


台灣保障渣男「受到公平審判的權利」,但不保證渣男犯刑法、民法時,不會被法律追訴。


在中国,倘若你是渣男,但你渣的對象剛好是網球女將彭帥,那,也許你可以全身而退,黨國還會幫你逼著彭帥出來說「自己很好,請大家不用擔心」。


但倘若你是個剛好對黨國不甚方便的渣男,那你就會被送上社會與經濟的斷頭台,頓時,所有道德可疑的人,都變成了如孔孟般的聖賢,代表黨國來血祭你這個十惡不赦的渣男,以匡正中国的社會風氣。


我有些台商朋友,很愛抱怨台灣。


但他們總是漏掉沒講的,就是,沒有台灣,你根本不是「台商」。


倘若「台灣」變成了中国要的那個一國兩制的樣子,台灣會失去一切的比較利益,台灣將與中国任何一個省份沒有差別。


所以保住台灣的主權現狀,甚至進一步加強台灣主權,用自己真正的身份,躋身國際社會,這才是台灣必然要走的路。


我是在講王力宏,但我也不只是在講王力宏。


在這個紛亂的八卦新聞中,我們可以保持清醒的思路,看待台灣國家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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