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牛,萊豬一視同仁,都是國際標準,原產地標示,消費者自主
by 汪浩


2012和2019年,台灣政府皆針對牛豬肉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其結論: 「在CODEX標準底下,皆無食品安全疑慮」。


食品添加物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指出,萊克多巴胺在動物體內的排除速度快。單次以口服方式給予動物(狗/猴/豬)後,85% 以上的萊克多巴胺投與量會在 24 小時內經由尿液或糞便排出。人體口服後6小時,約可排除72%的投與量。相關物質主要是經由尿液排泄。在動物與人類血漿中之半衰期分別為約6-7小時及4小時。


美國豬肉與牛肉含有的萊克多巴胺是一樣的成分,每人每天要吃超過 30 片 200 克肉排,天天吃而且吃一輩子,才可能超過安全攝取量。


人類的環境愈來愈人工化,食品中有添加物,飼料中也有添加物;因此對有些物質「零檢出」誠非易事,只能要求其必須符合安全值,清楚標示原產地,由消費者自主決定。可樂如此,萊牛如此,美豬也該如此,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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