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朋友說,為什麼執政黨要告訴人民怎麼投票。為什麼要告訴人民投「四個不同意」。公民投票不就是應該讓人民自己決定嗎。我不曉得執政黨怎麼說。但這件事人民應該想清楚。
這次12月18日的四項公民投票,都是企圖改變執政黨的既定政策。
重啟核四公投,是要翻轉已經停建的核四廠重新續建。保護藻礁公投,是要改變預定的第三接氣站設置。禁止萊豬公投,是要阻撓台美貿易協議的談判。公投綁大選,是要推翻已經由立法院通過的公投法修正案。
這四項公投都是針對既定政策來挑戰的。
提案人當然有挑戰政府政策的權利。人民也有決定是否同意的權利。這不是廢話嗎,如果沒有這些權利,怎麼會有公投呢。但政府也有為政策辯護的義務。
政府推動了現行的政策,政策遭遇挑戰,當然要辯護,獲取人民支持。為政策辯護,不就是執政黨現在為了四項公投在做的事嗎。
四項都是要改變現行政策,執政黨當然是呼籲人民投下「四個不同意」。決定權是在人民。但執政黨有義務要告訴我們為什麼該支持他們的政策。
朋友對個別政策/公民投票當然可以支持或反對。但不能說執政黨不可以宣傳「四個不同意」,難道他們不應該爭取人民支持嗎。
四項公投要怎麼投,每個人都可以有主張。贊成不贊成,應該是對每一題的內容和影響去評估。有好的理由,各人自己決定要同意或不同意某一題。
不應該說,執政黨怎麼可以叫我們「四個不同意」。我偏要同意。如果你偏要這樣情緒化,也沒人有辦法阻止你。但這不是公投民主的意義。
我自己是想清楚了。我決定投下「四個不同意」。
感謝作者授權《報臺》轉載,原文請參考周奕成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