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2018的公投:全部都影響到後來的政策
by 劉宇


當年公投之前,有許多法界學者發表看法,討論公投的法律位階和是否會成為「大型民調」,最後七個成案公投的結果...


反空污(7案):火力發電廠年減1%發電量.


反電廠(8案):停建深澳火力電廠,不過這題很有趣,公投前(2018/10/12)政府就先宣布停建.


反核食(9案):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的食品禁止進口,去年底的公投兩年期限結束,謝長廷曾經拋出解禁議題結果被罵翻不敢再講.


反同婚民法&同婚另立專法(10,12案):所以台灣的同性戀目前使用『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這部專法結婚


反同志教育公投(11案):教育部刪除了「同志教育」,修改成「性傾向教育」,還追加各種「性防治教育」


刪除「2025年廢核電廠」年限的公投(16案):在2018/12/2已經刪除2025年廢核電的年限.


事實證明,2018年七個成案公投出爐後,政府全部都有執行,不要再說公投結果只是參考用好嘛!


真要說有硬凹的部分頂多就反同志教育公投,教育部把同志教育拆開來教繞過公投結果。


感謝作者授權《報臺》轉載,原文請參考劉宇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