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鄭麗文們的標準
by 南嘉生

(圖片翻攝自三立新聞)

 

很多人都在討論國民黨不分區立委鄭麗文與行政院長的對話,包含鄭麗文罵蘇貞昌「什麼叫不要臉?做中華民國的官、拿中華民國的錢,公開羞辱中華民國才較不要臉」,這句話的對辯。


就政治上,我不會仔細討論鄭麗文一言一行的行為對錯,這沒有太深的意義。政治是一種集體行為,個別行為對錯難以見微知著。就如同我不能從戒嚴時期的監委陶百川的風範,推論國民黨監委,乃至國民黨的言行都如陶百川那樣。更且,民代本來就應該定期改選,沒有定期改選的民代,不管做的多好,都有嚴重缺失,甚至是不對的。


判斷鄭麗文講的話對不對?不是看她批評不同陣營政治人物時講的話,而是看當她自己的長官、所屬政黨做出羞辱國家的事情,她是怎樣看待?國民黨連戰以降蕭萬長等一堆人,努力當中華民國敵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買辦;連戰、蕭萬長在馬英九當政時,高度參與政府超高層的決策會議,這些人以及他們的朋友又不斷與敵對國家有政治與商業往來,鄭麗文怎麼看待這些?這才是問題所在。


其次,鄭麗文現在做的行為是否符合台灣利益才是重點,而其一生個人行為又有何重要性,讓我們仔細檢驗呢?鄭麗文現在講的義正辭嚴,但她有用這個標準檢驗國民黨的政治領袖嗎?用特定政黨政治的視角來論說,政黨互相監督,真正打成績的是人民,所以政黨策略或可以用只攻擊不防守的方式,但政黨錯了就有義務認錯,人民有義務對政治通盤理解。因此,檢驗一個政黨或政治人物過去的言行,不是在證明他如何前後矛盾,而在看當政策改變或被檢驗出矛盾時,他怎麼解釋或道歉。同樣的標準也適用於民進黨的政治人物。


當鄭麗文說:「什麼叫不要臉?做中華民國的官、拿中華民國的錢,公開羞辱中華民國才叫不要臉。」那我們要問鄭麗文,你們前主席、中華民國前副總統連戰,一生擔任高階公務人員,一旦沒當公務人員,就公開和中華民國的敵對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唱和,引自己的資本到敵對國家投資,這已不僅僅是羞辱中華民國而已,根本就是背叛。蘇貞昌的什麼行為算是哪門子的公開羞辱中華民國?就算鄭麗文對蘇院長的指責是成立的,羞辱中華民國與背叛中國民國的罪責輕重,哪能相比?鄭麗文是台大法律系畢業,又長期從事政治,可不要說她沒有分辨的能力。


鄭麗文在民進黨、國民黨之間的搖擺是鄭麗文的個人事情,但鄭麗文立委的質詢與言論問題,就是他所屬政黨的集體問題。檢驗鄭麗文的言行,就是檢驗鄭麗文所屬政黨的問題。


作者:南嘉生

國內大學副教授,專攻政治經濟學、制度經濟學、經濟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