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抽砂船盤據馬祖海域? 解析中國抽砂船問題(上)
by 柳橙


 

之前民眾拍攝中國抽砂船在馬祖周邊海域群聚出現的照片,也讓中國抽砂船近年在我國海域非法作業的問題,引起全國人民的關注,光是今(2020)年的1-10月海巡署就已經驅離了3千8百多艘抽砂船,相較去年的6百艘,至少增加了3千2百艘。而根據海洋委員會主委李仲威於今年10月28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表示,中國抽砂船最早是在金門附近海域違法作業,近年開始轉往澎湖七美鄉西南的台灣淺堆(或稱台灣灘)以及馬祖的南干與莒光之間海域,且馬祖被盜採情況持續惡化。


盜取海砂會造成海岸線流失,而台灣淺堆不僅是澎湖重要的漁場,該區域更有豐富的物種,抽取海砂會造成嚴重的海洋地貌改變,造成嚴重的生態浩劫。面對越來越猖獗的中國抽砂船,很多會人認為就是嚴加取締!抓到之後人法辦,船就沒收拍賣,看起來似乎很直覺,但是實際要怎麼抓,怎麼罰卻有不少問題,這也是本文的目的,希望有更多國人一同關注這個議題。


「中國籍」抽砂船的特殊性 

海巡署長室Coast Guard粉專在2020/10/28的發文 ,就知道對中國籍的船舶,我方執法的範圍叫做「禁止水域」和「限制水域」,然後粉專特別強調︰「禁、限制水域對他國籍船舶來說,其實就是我國的「領海」與「鄰接區」的概念」。而根據「海岸巡防法」第二條的規定,海域的定義︰「指中華民國內水(不含內陸水域)、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大陸礁層上覆水域及其他依法令、條約、協定或國際法規定我國得行使管轄權之水域。」


為什麼有這個差異?因為對於中國的船隻,適用的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是基於和中國的特殊情況,所以對於中國船舶的執法水域範圍,要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


禁止限制水域在馬祖的問題

海巡署長室粉專的發文還有提到一點︰「禁、限制水域的範圍各地區有所不同,如台灣本島為12海浬、24海浬,馬祖則是4000公尺、6000公尺。」


這個是怎麼決定的?依據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第2項,條文如下︰

「大陸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

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

前項限制或禁止水域及限制區域,由國防部公告之。

第一項許可辦法,由交通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然後第2項的公告,目前最新的版本是國防部在民國93年的猛獅字第0930001493號公告,這個網路上就找的到。


中國抽砂船危害馬祖海域,但抽砂船除非進入馬祖的6000公尺海域內,海巡才能進行查扣的作業,否則都只能驅離,但是偏偏,目前馬祖的禁限制水域劃設,在馬祖各主要島群之間島際的水域並沒有被劃入,但這個島際水域卻是交通船和海底電纜的路線。

 

馬祖禁止限制水域界線圖


中國善意不可信 修法才是正途

這也是為什麼海巡會得驅離了上千艘,但是實際扣押的船隻數量很少,就是因為在島際水域沒有被劃設到禁止限制水域的區域,海巡並不能直接執法,只能仰賴與中國的共同執法 。然而,仰賴共同執法當然不可能是長久之計,畢竟中國對於任何的協議或是承諾,都有可能因為中國內部的政治因素而隨時變掛。


因此目前已經有民進黨的委員呼籲要擴大執法水域的呼聲 ,也有民眾黨的委員直指要修訂海域管理法 ·,但筆者認為,海域管理法講的是海域的管理,並沒有處理劃界的問題,規範劃界的是原則是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對中國船隻則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以並不宜在海域管理法處理,尤其該法何時訂定仍未知。


因此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回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9條第2項的禁止限制水域劃設,但依據目前的規定僅能由國防部公告,未來應該要納入其他相關的主管機關,特別是主管海洋事務的海洋委員會。雖然兩岸的事物一向高度敏感,但是法治國家終究要回歸到具體的法律授權,也才能使相關主管機關權責相符並依法行政。


同時也是要提醒中國要管好自己的船隻,否則我們一定嚴正執法。


作者:柳橙

清大科法所畢業,曾和所有法律人一樣專注於國考,現在只想要顧太太和兩隻狗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