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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臺編輯綜合報導)資深出版人、名作家顏擇雅昨(21)日在臉書指出,不管港府怎麼操作陳同佳案,他反正已經是台灣通緝犯。國安局長邱國正在立法院已經講很清楚了,「進來就抓」,這點不會改變。
國民黨說法務部拒絕陳同佳來台。但顏擇雅仔細看了法務部與陸委會的發言,認為政府並沒拒絕,只有呼籲港府要積極續押並追訴而已。顏擇雅認為這麼做並有什麼不對。顏擇雅進一步解釋:「所謂追訴,就是承認他是殺人犯。不承認這點,就不可能續押。」
顏擇雅接著表示,「港府因為不願在修例沒過的狀況下與台灣司法互助,因此拒絕承認陳同佳是殺人犯,只承認他是竊盜犯。下週三陳同佳出獄,馬上變自由身。就算他有表達來台投案的意願,怎知不會反悔 ? 一出獄就跑掉怎麼辦 ? 明明殺的是香港人,港府卻拒絕承認他是殺人重犯,不是草菅人命嗎?
「何況還有安全問題。一個殺人犯,沒上銬,沒人押送,那班飛機誰敢坐 ? 此例一開,以後殺人犯是不是都可以不上銬,沒人押送自己坐飛機 ? 馬英九敢坐這種飛機? 張善政呢,敢嗎?
「殺人犯自由自在坐飛機,政府難道沒嚴重失職嗎?台灣政府對港府的呼籲有何不對 ?
「就算跟陳同佳同飛機的旅客與機組人員一路平安好了。這件事的後續也主要是香港人要煩惱,不是台灣。陳同佳的牢飯,台灣納稅人這邊是沒問題的。反而是香港人那邊,要擔心此例一開,將來有許多香港人也可能 『被投案』,被港府一個個送到中國境內去受審......也不只香港人,還包括所有過境香港的外國人,包括台灣人。只要中國通緝你 (你可能不知情),過境香港時就可以被逮捕,然後 『被投案』。」